“清姿?”
我微微一愣。
她笑着说:“你们不是要听我唱歌么。”
我立刻把手机开成免提,音量开到最大,须臾,她的歌声便从我的手机里传了出来,声线清朗干净,有种特别的舒服。
只唱了一句,雨晨就忍不住唏嘘。我认真的听她唱完前半部分,平静的说:“你的流行歌曲唱的很不错,可是你知道什么是摇滚么?”
对面愣了一下,说:“怎么了,是我唱得不好么?”
我说:“你的声音没有问题,我只是想知道你是怎么理解摇滚的。然后想听你唱一首你最喜欢的摇滚歌曲。”
我说话的时候很认真,雨晨揉了团纸丢过来,砸在我脸上:“卧槽,老大,你不要告诉我你现在在给人家面试吧!人家不就是想唱歌么!”
宁珂面无表情的盯着我这边,雨晨再想捣蛋的时候被他一手拦住了,他似乎也在等清姿的回答。
清姿沉默了一会,回答出乎我们的意料。
“其实,之前我并没有接触过摇滚。”
“那你为什么要加入我们的社团呢?”
“因为好奇。”
“仅仅是因为好奇?”
“对。”
她的回答,让我的心蓦然一沉。
“那你为什么会对摇滚感到好奇?”
她反问:“那你又为什么对摇滚那么狂爱呢?”
“因为我觉得摇滚乐是有生命的,能够激发我内心的激情和狂野,他能承载我投入的感情并且完美表达,能让我的灵魂与他融合,当我融入到音乐里的时候,我能感受到我身体中的血液在奔腾。”
说完这些话,在我暗自窃喜自己的逼格又高了一截的时候,清姿不以为然的说:“所有喜欢音乐的人都会觉得音乐是有生命的,所有类型的音乐都是这样的,你觉得摇滚是这样那只是由于你的偏爱,你不把自己融入到音乐里,你的血液也照样会流淌。”
“我喜欢音乐,并不像你一样掏心掏肺的单单只喜欢摇滚,不知道这个回答能否让你满意。”
“很好。”我说,“你加入我们开始,我会慢慢让你感受到摇滚的魔力,希望我们今后能够合作愉快。”
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
一个月的时间,我们就很熟了。
原本校园中的三剑客变成了四个人,却并不觉得突兀。清姿清新自然的融入到我们三个人之间,好像我们已经认识很久,她本来就在我们中间一样。
中午的时候一起在食堂吃饭,正好四个人一张桌,我对面再也不是空气,课余时间,我们行走在校园的林荫道下,周末的时候,我们背着乐器出现在公园里,弄堂里,抑或是大街上,随心所欲的演奏着我们手中的乐器,不在乎路人诡异惊奇的目光。大声的唱歌,用力的拨动着琴弦,奋力的蹦跳,借着摇滚彻底释放出青春期时的我们骨子里的叛逆和不羁。
在街上唱歌的感觉很拉轰,如果不是总有经过的路人往我们的吉他盒里扔一毛一毛的硬币,我想我们的感觉会更好。
我们在学校宿舍楼附近找到了一个公园,有一块很大的草皮,坐上去柔软又舒服,很适合我们练歌,最主要的是还不用买门票,因为近,平日也可以去,那块草皮渐渐成了我们去的最多的地方。倒是有很多老年人组的乐团也经常在公园里的亭子吹吹拉拉,咿咿呀呀的唱着,悠扬的歌声在公园里回荡,别有一番的韵味。
绿化带旁边有个小坡,偏陡,练歌累了,我们就盘腿坐在草皮上休息。看着形形色色来往经过的人从我们身边走过,最多的是出来遛狗的,有的人把狗小心翼翼的抱在怀里。咋一眼看还以为是在抱孙子。
方才练歌的时候就感觉手机放在裤兜里震了几次,打开一看,果真是莎莎给我发的QQ信息。
莎莎意外的和那个初中时的大姐头成了闺蜜,那天晚上,她买的那条中华软包还没送出去晚上忽然发了高烧,是那个大姐大半夜三更翻墙出去给她买药,然后一直在旁边照顾她。对此,她一直觉得很愧疚。
我:“觉得愧疚要不你就把原本打算孝敬班主任的那条烟孝敬她呗。”
莎莎:→_→
莎莎:我现在烦的就
第六十章 给你爹的生日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