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黎清姿。
从她朝我们跑来的这一段路,我就有预感,她就是我们要等的人。
“请问,这里是摇滚社么?”
跑到我们面前的时候,她已是气喘吁吁,香汗淋漓。
雨晨一愣,连连点头,就连宁珂看她的眼神都有些不一样。
F大少见的美女,就算没有十分,九点八分九点九分的样子还是有的。长相,其实我有点脸盲,也不知道怎么去形容一个女子的相貌,多年以后,当我,雨晨,还有宁珂真的拥有了一间一起创作的小房子时,闲暇的时候我们在客厅一起看了一部名叫《小时代》的电影,里面有个叫南湘的姑娘出场时,雨晨激动的叫了起来:“看,那不是清姿么!”
我眼前一亮,的确感觉很像,但宁珂悠悠的说了一句,“清姿比她的脸要小一点,眼睛也比她更有神韵。”
宁珂很少对女生评头论足,因为很少有女生能入他的眼,而他用了“神韵”一词,清姿在他眼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那一天,飘着小雨的屋檐下她取下背上的吉他弹了一段,旋律流畅,手法娴熟自然。雨晨和宁珂当即鼓掌。
清姿弯腰在课桌上填成员登记表的时候,垂腰的青丝从她的背后顺着她的肩和手臂滑落在课桌上,我至今记得她在表格上落下的字迹。“黎清姿”三个大字飘逸而有力。
字如其人,人如其名。
社团招募结束,我们组成为了全校成员最少,同时也是命最长的一个社团,bigband。
莎莎也终于进入了高中。
初中生和高中生这两个词听起来的感觉浑然不同,初中生是小丫头,而高中生就让人觉得是大姑娘了。
一上线,就看见莎莎发来一个崩溃的表情。
我:(#抠鼻)
我:怎么了?
莎莎:完蛋了,完蛋了!我觉得我这三年都要毁掉了!
莎莎:(#委屈)
我:(#惊讶)
我:怎么了?
莎莎:****的班主任,把我和初中时学校里一个打锣的女的分在了一个寝室!!!
莎莎:(#崩溃)
我:打锣的??
莎莎:就是混混,她是女混混头,跩的要死啊,学校里有名的不良少女,以前在学校里天天逃课上网,抽烟,喝酒,打架,早恋……天哪!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考过来的!
我:还早恋?
莎莎:嗯,一直倒追我们学校的级草,也是个混混,他们的事情我们全校都知道。
莎莎:以前,见到这种人都是绕道走的,谁知道会和她分在一个寝室啊啊啊啊!
我:(#抠鼻)你别去惹她咯。
莎莎:怎么办,我觉得我和她在一个房间里一天都待不下去啊!
我:那你去给你们班主任送条烟,让他给你换一下咯。
莎莎: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今天晚上是来不及的了。
我:那你就忍一忍,会过去的。
莎莎:嗯。
我:之前你不是住你叔叔家么。实在不行就再回去呗。
莎莎:我不!
莎莎她爹这一年在美国的业务扩大,她妈也跟过去了,把她丢到了她叔叔家。她叔叔家是大户人家,一家子都是文化人,家教很严。据说她婶婶是满人,祖上还是皇室宗亲。用莎莎的话说,他们一家人的思想都还停留在旧社会,见面打招呼就跟请安似的,吃饭不能发出一点声音,还不能吃太饱。和长辈说话不能太随意,还要用敬语,连放个屁都要控制好分贝,坐要有坐相,站要有站相……综上所述,她觉得她叔叔家养的那条母狗都比她淑女,所以她觉得自惭形秽要搬出来住学校里。
却不知是从一个火坑跳到了另外一个火坑里。
过了一会儿,莎莎又发来信息。
莎莎:你猜我在干嘛?
我:洗脚?
莎莎:我不会告诉你我在擦黏在我床头的鼻屎。
我:……
莎莎:还有抠她黏在墙和床头缝隙里的双眼皮贴。
我:(#无语)
莎莎:真心给睡这床的前
第五十九章 抠出了一张护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