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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 李自成:明末枭雄的辉煌与陨落

    一、家世背景

    李自成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农历八月二十一日,即公历9月22日,他的家族世代居住在米脂河西200里的李继迁寨。根据《米脂县志》的记载,米脂地区的李姓分为两支,一支属于太安里二甲,另一支则来自山西永和石楼县。李自成的家庭属于太安里二甲的分支,这一支李姓是在明代之前从甘肃太安里迁徙来的。而李家站这个地方,则是党项拓跋平夏部从甘肃东迁后居住的地区,这表明李自成的祖先可能与这一少数民族有着某种渊源。

    据费密所着的《荒书》记载,李自成出生之时,他的父亲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一个身穿黄色衣服的人进入了他们的土窑。基于这个梦境,李自成被赋予了小名“黄娃子”(或作“黄来儿”)。这个名字似乎预示着他将来会与众不同,甚至带有一些神秘色彩。在民间传说中,这样的梦境往往被视为吉祥的征兆,预示着此人未来将会有所作为。

    李自成的本名是鸿基,小字为硙生。他从小便表现出了对武艺的浓厚兴趣,尤其喜欢练习枪术、马术和棍棒。这种性格特点或许也受到了其家庭背景的影响。在那个动荡的时代,掌握一定的武艺对于生存至关重要,尤其是在农民阶层中更是如此。李自成的家庭条件并不宽裕,因此他自幼就不得不面对生活的艰辛,这也促使他养成了坚韧不拔的性格。

    二、杀官起义

    李自成的起义之路始于一系列个人和社会的困境。明朝天启年间,陕北地区遭受连续多年的自然灾害,粮食短缺,但官府的赋税并未减轻。李自成的家庭因此陷入了极度贫困之中。他年少时曾在寺庙当过小和尚,名为黄来僧,也曾为本地的地主艾姓人家放牧羊群。十几岁时,母亲去世,随后父亲也不幸离世,使得他孤苦无依。


    到了二十一岁,李自成在银川驿站找到了一份工作,成为一名驿卒。然而,由于无法偿还豪绅文举人的债务,他遭到了严厉的惩罚。在穷苦的朋友们的帮助下,李自成杀死了文举人,并与侄儿李过逃亡至甘肃,加入了边军。当时的边军士兵生活十分困苦,军饷不足,军官们还经常贪污和克扣军饷,导致士兵们经常处于饥饿和寒冷之中。

    崇祯元年(1628年),明思宗朱由检对驿站制度进行了改革,精简了许多驿站。李自成因为丢失了一份公文而被裁撤,失业后回到家中,又背上了债务。同年冬天,因无力偿还举人艾诏的欠款,他被艾举人告到米脂县衙。县令晏子宾下令将李自成戴上枷锁游街示众,并准备将其处死。在亲友的帮助下,李自成才得以逃脱,并在年底杀死了债主艾诏。之后,他又因妻子韩金儿与村人盖虎私通而杀害了妻子。背负两条人命的李自成意识到,如果留在当地,必将面临官府的严惩,于是与侄儿李过于崇祯二年(1629年)二月逃往甘肃甘州(今张掖市甘州区)投军。

    在甘州,李自成很快被提拔为把总。同年冬天,后金军队大举南下,威胁到京城的安全。为了保卫北京,朝廷紧急调动各地军队前往京城增援。李自成所在的甘肃边军也被派遣前往。在行军途中,经过金县(今甘肃榆中)时,士兵们要求发放军饷,但参将王国却拒绝发放。这种情况下,士兵们的不满情绪迅速升级,最终爆发了兵变,参将王国和当地的县令被杀,李自成也参与了这次兵变。

    三、征战四方

    李自成的征战历程始于崇祯二年(1629年),他加入了王左挂的农民军,并随着这支队伍辗转于汉中等地。然而,随着后金军队第一次入侵中原,北京陷入紧张局势,大将袁崇焕被崇祯皇帝处死。在这样的背景下,王左挂被明廷招降,李自成随之转投张存孟(不沾泥)麾下,担任队长职务。

    崇祯四年(1631年),张存孟在陕北的战斗中失利并向明朝投降。同年十月,洪承畴被任命为三边总督。在这种形势下,李自成率领残部东渡黄河,于崇祯六年(1633年)投奔了他的舅父高迎祥,成为“闯将”。此时,高迎祥已经自称“闯王”,李自成的到来加强了这支农民军的力量。

    同年,曹文诏率领关宁军在山西击败了农民军,迫使高迎祥、李自成、张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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