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道身影重重地坠落,干瘦的火柴失去了燃料,只能失控地加速坠落。
路明非赶在诺顿坠落之前接住了他,混血种的力量强化了他的身躯,他才敢上去用双手接住诺顿的人形。
诺顿坠落于路明非的双手间,路明非这时候才发现他的身形轻飘飘的,他好像是一个泄气的气球,落到他的手上的时候血色全无。
而另一具身体,满头银发,老年斑深邃褐迹,整个身子骨好像马上就要散落的老孙,重重地坠落在地,他像是一条被捞上岸的鱼,在地上拍了拍,便无力地拍倒在地,只扬起一片尘沙。
“哎呀,看起来是一位老熟人嘛。”路鸣泽笑嘻嘻地走上前去,他掸了掸老孙身上的灰,为他撩了撩头上的银发。他看上去那么苍老,脸上的皱纹像是黄土地上的沟壑。
“原来是林家早茶店的老孙,原来你是一只次代种啊。你在我们在早茶店的包房的时候就蹑着脚步猫在屋外偷听,还好那时候楚子航师兄人美心善,武功高强又心眼多,否则我们的小秘密岂不是要被你偷了个精光?”
“林家早茶店的老孙,是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听起来有点离谱,实际上——实在是太有谱了不是。人家老孙不姓老,姓孙,人家参孙也不姓参,姓孙。来到美利坚布鲁克林,姓在后,名在前,这叫做入乡随俗。”
路鸣泽……又在胡说八道了,但除了他没有人说话。现下,一场可怕的硝烟才刚刚散去,诺顿、康斯坦丁、参孙,像三具干尸躺倒在地,如果路鸣泽不说话,这里就是一个寂静的坟场。
“罗纳德·唐。”路鸣泽又重新喊了老唐的名字,他是在跟罗纳德·唐说话,而不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罗纳德·唐先生,你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你为什么会来到这座青铜城?是巧合吗?不太像吧。”
无人回应他,他又继续说道,“还有,为什么老孙也会出现在这座青铜城?难道他这么巧来寻亲吗?”
“不,我应该换一个问法,为什么青铜与火之王的次代种参孙,会以人的姿态出现在一个与你同一个街区的八大道唐人街?难道八大道唐人街是你们青铜与火之王血裔的福地,你们都要来这里吸取日月精华吗?”
“你没有发现,你一直被一双眼睛注视着吗?一双深邃的、无处不在的眼睛,他亲眼看着你一点点长大。他看你就像屠户看着猪仔,养肥了养胖了,就拿起屠刀,把你切成前腿肉、后腿肉、臀尖肉、五花肉,扔到猪摊上能按四种不同的价格卖。”
“罗纳德·唐,你再仔细想想,如果没有我和哥哥来到布鲁克林,你的结局是什么?成为参商眼睛中的登基者?成为参孙的骨下尸魂?或者,还有一种可能是,成为秘党的石英箱中福尔马林泡的标本。”
“参孙,参商……仔细想想,你的次代种的叛变率已经达到了50%。老实说,跟汉武帝刘彻的子嗣的叛变率差不多,不愧是同一个时代的君王,在后代的教育上如出一辙。”
“可喜可贺,可喜可贺,你已经掌握了帝王家的精髓,你是一个合格的君王了。可惜,帝国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啊,封建时代在工业革命和文化革命中被杀头了,现在都讲究民选,要有口条要拉票要培养你的拥趸。不过,我们学院还是独裁制,我们希尔伯特·让·昂热校长还是一意孤行,而我们副校长是一个只会吊红酒房子里一堆大胸女写真的老淫棍,而你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诺顿,我支持你来竞选校长!我给你在下面打闷响做配合,诺顿!当校长!诺顿!当校长!当校长!!”
路明非已经听不懂路鸣泽在讲什么,他好像已经讲嗨了。
“诺顿,当然,还有康斯坦丁。诺顿,康斯坦丁,接下来你们有什么打算?要回布鲁克林玩你们的兄弟扮演游戏吗?还是租一辆核潜艇到马里亚纳海沟再躺个几百年。你们俩都这么虚弱,老实说,连我的两位师兄“风情贵公子”恺撒和“永燃瞳术师”楚子航都打不过。
我觉得,要不还是回去继续当你们的‘罗纳德·唐’和‘牛顿’吧。不过,如果要回去当‘罗纳德·唐’和
第一百四十七章 参孙(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