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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227章 苦战
  •     readx;    谢三的八百里加急仅仅十一个字,但沈经纶看到了他的决心,他相信何欢一定心知肚明。即便她已经拒绝谢三,但没有女人不会因此感动,只怕这件事已经深深烙印在她心中。

        一旁,沈志华察觉沈经纶的焦急,微微一怔,回道:“大爷,按律例,八百里加急仅能传递军情,只要此信传回京城……”

        “你以为他会害怕御史弹劾吗?不要忘了,这是他第一次用八百里加急,传消息回京城吗?”

        面对沈经纶的质问,沈志华呆住了,可转念一想,他又惊又恐,急问:“大爷,谢三到底知道了多少事情?他想怎么样?”

        沈经纶无言,紧紧攥着手中的信纸。他命令自己冷静,可思绪就像暴风雨下的大海。在林曦言咽气那天,谢三出现在了蓟州,一切在那一天脱离了正轨,就像冥冥中注定的一般。

        “既然是八百里加急,这会儿原件已经过江了吧?”沈经纶的声音恢复了一贯的冷静。见沈志华点头,他又道:“不管怎么样,先把谢三找出来再说,恐怕他不止送信回京,同时也派人去西北找他的旧部了。”

        “大爷,不如让在下亲自去东亭附近找一找。”袁鹏自动请缨,又低声解释:“他身手不错,一般人就算找到他,也不一定杀得了他。”

        “他应该已经不在东亭了。”沈经纶从墙上的暗格中拿出一幅地图仔细研究,片刻,他又似自言自语般说:“他身边的长安。也不能留着……”

        正如沈经纶所想。若是紧要的军情。谢三绝不敢用官驿的八百里加急。他从东亭发出那封书信,一来是他迫不及待求娶何欢,只怕夜长梦多,再生意外。二来,自吕家那对夫妻葬身悬崖,他心知自己仍在蓟州的事实必定瞒不了,毕竟真正的车夫还活着。眼下,既然事情败露。他索性再投一颗石子下水,试一试江南的水到底有多深。

        这一日,艳阳高照,午后的烈日几乎把柳树叶儿都烤焦了,谢三穿着粗布衣裳,骑着瘦骨嶙峋的小黑马儿,扮作赶路的百姓,进了一座临海的小城镇。

        谢三的目光扫过街道,街上行人不多,马路也算干净。依稀还能看到往日的繁华迹象。他找了一家老字号酒楼,把缰绳交给小二。挑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一边吃着面条,一边侧耳倾听食客们的谈话。

        “再过两月又该秋收了,上次倭贼洗劫了陵城,这次不知道会不会是咱们这。”

        “唉,别乌鸦嘴!”

        “就是,就是!”一个商旅打扮的中年男人连声附和,走到另外两人的桌前,一屁股坐下,压低声音说:“不瞒二位,我刚从北边过来。听说上次在陵城,倭贼打劫的不是粮食,而是金银。 照我说也是,有了银子,还怕买不到粮食吗?”

        令一个本地人打扮的男人摇头道:“话不能这么说,那些倭贼都住在海上,有再多的金银有个屁用,难道大海还能把金银变得粮食?”

        “也是。”另外两个男人点头附和,又道:“不过那些倭贼真是穷得可以,早几年,听说他们连锅子铲子菜刀都抢!”

        “不管倭贼抢什么,受苦的都是我们这些小老板姓。”商旅打扮的中年男人摇头叹息,又神秘兮兮地说:“你们听说了吗?沈大爷又要娶妻了,娶的是他前头妻子的表妹。”


        “真的吗?是蓟州沈家的沈大爷?他不是说,三年内不续娶吗?”

        ……

        众人的话题一下被引至沈经纶即将娶妻的话题。谢三不着痕迹地看一眼中年男人,随即稍稍转过身背对他。

        自何欢送信至沈家的庄子,告诉他们,她不再回去,他便按照原定计划,一路查看沿海地形及兵卫所守军情况。

        几天前,他也像现在这般,进了靠近码头的城镇吃饭,忽然就听人议论,何欢即将嫁给沈经纶。当时他吓了一跳,可转念间马上想到,这一定是沈经纶或者其他人的伎俩,目的是逼他回蓟州。

        沈经纶在整件事中扮演什么角色,他暂时不清楚;他也不知道十年前的真相是否如沈经纶所言,但如果这些传言是沈经纶所为,他只能说,自己高估了他。

        谢三低下头,“呼啦啦”大口吃面。男人当以大事为重,所以他离开了蓟州,可是离她越远,他越是思念她,特别是一个人赶路的时候,她的样子,她的声音,总是不期然出现在他眼前。

        他知道沈经纶派人守着何家,他虽然心里不舒服,但他这样守着,也算是保护她,他又有什么可计较的,反正他已经安排妥当,她若敢趁他不在嫁给沈经纶,他的手下会直接替他“抢亲”。不过他也相信,她把他的话听进去了,不会这么快进沈家大门。

        忆起何欢傻愣愣地盯着自己,不得不承认她也喜欢他,他情不自禁勾起嘴角。他们本该是毫无交集的两个人,可一切就像是命中注定一般,他们一次次相遇,从厌恶,不屑,到喜欢,再到深爱,全都是微妙又陌生的感觉。回过头想想,就算是争吵的时候,他快被她气疯了,可一旦印刻在记忆中,却又变得甜蜜无比。

        谢三端起大汤碗,“咕咚,咕咚”连饮几口,几乎把面汤饮尽。他放下汤碗,扔下几枚铜板转身往外走,把众人议论沈经纶和何欢亲事的声音抛之脑后。

        一盏茶之后,谢三牵着小黑马,信步走在整个城镇最热闹的街道上,左看看右瞧瞧,不多会儿又走到官衙前面看两眼,随即转入小巷,扔给乞丐几个铜板,悄声问了几个问题。

        在街上逛了一下午,他在傍晚时分找到一家不起眼的小旅馆,挑了最小的房间,吃过晚饭便呼呼大睡。

        待到夜深人静,他拴上门窗,点上小油灯,从贴身衣物内取出一张羊皮,用炭笔在上面点点画画,沉吟许久。

        羊皮上的码头城池画得歪歪扭扭,他有些不满,不过这也没办法,以前他的身边都带着专门绘制军事地图的画匠,现在什么都要自己来,只能将就着些。幸好他的记性不错,凡是走过的地方,他都深深印在脑海中了。

        大约一个时辰后,谢三吹熄了油灯,只见窗外漆黑一片。他得等城门打开,才能前往下一个城镇,遂重新躺回床上。

        黑暗中,他从怀中掏出一支发簪,用手指轻轻抚摸,仿佛她的黑发正滑过他的皮肤。他本无意“偷”她的簪子,当日他拔下簪子,无处可放才揣入怀中,如今却已然成了他的心爱之物。

        他不认识簪子是什么木头雕刻而成,想来不会是名贵的木头,上面那一小块玉也十分廉价,可这样普通的东西,在她的发际间却显得熠熠生辉。

        有时候他觉得她是奇怪的女人,明明家里很穷,没什么漂亮衣服,更没有名贵的首饰,但她总能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干干净净。金钱的贫穷本该让她对现实低头,可她明显读过不少书,也认得古玩字画,她住的小院依旧摆放着盛开的鲜花。



      
    重生在觊觎老公的表妹身上,遭夫家憎恶,丈夫厌弃。 可儿子还在夫家呢,身为母亲,她必须再嫁孩子他爹! 只是,哪里来的土匪倭贼捕快,小小蓟州到底隐藏了什么秘密? 总之,这是个不作死就不会死,但既然作了,就得努力不死的故事。 ***** 五一上架,求粉红,粉红换加更哦! 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阖欢》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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