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比夏宜安看得开许多。
比起罗氏和锦绣,董氏可以说是赵家除了赵长青俩口子之外,最吃苦的人了。
她入赵家门快二十年了,享受过赵长青还未断胳膊的时候,赵家小有富余的好日子。
也吃过家里吃不饱穿不暖的日子,还要跟着婆婆一块儿算计这啊那的过日子。
远的不必说,就是前几年锦绣还未跳过镜江前,赵家的日子也不是特别好过,只不过那时候江县令来了,苛捐杂税没那么重,他们才有了几年饱饭吃。
现在的日子,与过去比起来,简直是太幸福了。
幸福归幸福,可她没到那种丢开了这种日子就要死要活的地步。
罗氏听着董氏的话,心里有些不太舒服。
这舒坦日子过着多好,谁会愿意回到那个时候呢?
“锦绣,我觉得夏师傅说的有道理,反正咱们也是种地,去了阳平县一样是种地。再说了,阳平县那是老四的地头,总比在这个新县令大人手底下讨饭吃容易吧?”
“二嫂,没有你想的那么简单的。且不说这么多年了,咱们家的人脉,亲戚,人情世故全都在桂花村。就是阳平县那个地界,你们去了未必就会觉得好啊。”锦绣说着,便将赵明暄回来与他说过的那些话说给了大家听。
“咱们在这儿种地,顶多就是少一些收成,可在阳平县种地,却是冒着生命危险啊。如果可以的话,阳平县的百姓还愿意来咱这边种地呢,起码那地都是在相对的安全的地方。”
还有那样的地?
开在悬崖峭壁边上的地,那些人怎么想的呢?
罗氏觉得不可思议。
他们这儿好多荒地都是因为地势险要被抛弃不开的,可是听着锦绣的表述,她怎么觉得他们这儿的荒地都比阳平县的地有开头呢?
“可这贪官在,谁也不知道他的手段,若是比往先那个县令狠一些,那咱们岂不是白白辛苦一场?”
“没那么差!咱们现在毕竟也算是小有产业的,他之所以过来,是想在咱们家的生意上插一脚。等赵明暄他们回来了,我们先来想想办法,实在不行就应了他的要求,跟他一块儿合作便是了,也好过举家搬迁,另谋出路强。”
事情的最差情况,也无非是他们一起白干几年,她还不信了,那个毛大人能在宝云县干上一辈子!
“啊?他他想学咱们种桑养蚕?这不大可能吧?再怎么说他也是个当官的,总不能跟咱们似的,去做生意吧。”
罗氏没读过书,可这仕农工商谁贵谁贱的事儿,她还是知道的。
一个当官的,跟他们抢生意做,丢得下那份脸吗?
“二嫂,这你就不知道了,那些个当官,靠俸禄哪能活得那么滋润。成天大鱼大肉,逛窑子,逗窑姐的,都要打把的银子呢。直接贪污别人送来的东西,对他们而言,是最下乘的手段。而让家人撑着场面,背地里当着老板的做生意,才是他们的惯用手段呢。别说咱们这小地方,就是上京城里那些大户人家,怕也是一边有人朝中做官,一边有人经营着各种挣钱的生意呢。”
第1141章 实在不行就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