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华明这时候也套着衣服走出来,看了一眼叶蓁蓁紧紧皱起来的眉头。
“你妈是不是快生了?要不然,我给你放几天假,你回家一趟吧。”
经过杨华明提醒,滕建秀这才想起最近这一个月蓁蓁与家里通信特别勤,原来是她妈妈快生了。
“你是担心你妈呀?那要不听你叔的,你回家去吧。”
叶蓁蓁摇了摇头,“也不用,我也不知道具体什么时候生,万一我回去了也不生,耽搁时间久了不好。”
“去了看看你妈什么情况也好,若是迟迟不生,你在回来就是了。”杨华明扛上了锄头,准备出门。
叶蓁蓁听了他的话不由心动,“那……我真回去看看?”
杨华明点了点头,“想去就去吧,如果你妈没什么事就早点回来,如果你回来得晚,记得送个信过来。”
其实杨华明心里猜测的是不会有什么问题,但同样作为父母,感同身受,他想这会儿叶妈妈应该是希望蓁蓁回家去看一眼的。
“那我这就去收拾东西去,大娘,那你们最近就辛苦了。”
“你这孩子,就算你没来,我跟你叔不也一样要起早贪黑的干活呀。回去吧,我们下地去了,你自己收拾好了锁了门就走吧。”
叶蓁蓁颔了颔首,进屋收拾起来。
只是回家看一眼,带的东西并不多,主要是带钱。
也不知道家里什么光景,她琢磨了一下,将所有的钱全部都带上了,用一个自己缝制的小钱包贴身放在肚子上,谁也别想打她钱的主意。
刚收拾完准备走,就听见杨桂凤的声音响了起来。
“蓁蓁,你好了没呀?该下地了!”
“桂凤,我今天不下地了,我妈快要生了,杨叔给我两天假,让我回家探亲去呢。”
“啊?怎么这么突然啊?昨天都没听你说。”
随着时间过去,杨桂凤跟叶蓁蓁的关系越来越好,活像亲姐妹一般,不管是下地干活,还是进城赶场,两个人都同进同出,村子里不少人都羡慕不已。
为什么?
因为杨桂凤原本在村子里就属于扎眼的姑娘,能识字,又能干活,跟着叶蓁蓁混了一年之后,嗯……做事比以前更加沉稳了。
看一看她们俩,再看看自家没读过书老实又木讷的丫头,有些人的思想在慢慢觉悟。
这读书看来并不是没有用的东西啊。
多少读一点儿还是有好处的。
就像那杨桂仙,要是像杨桂凤一样认识几个字,哪还会被那个杀千刀的李国华骗到了民政局,傻不拉几的签下了离婚协议书呢?
要是她识字,李国华哪能骗她骗得那么惨?
“我没打算回去的,是杨叔见我这几天太忧心了,让我回去的。桂凤,时间不早了,我得先走了,你赶紧下地去吧。”
叶妈妈要生孩子了,叶蓁蓁要回家看,杨桂凤自然不能拦着。
反而从自己的荷包里摸出来三块钱交给叶蓁蓁。
“喏,给你三块钱,你回去的路上给你妈买一罐麦乳精带回去吧,算是我的一点心意。”
她们挣钱多辛苦,叶蓁蓁是知道的。
“不用了,我这儿有呢,你赶紧自己揣着吧。”
她不太忍心收她的钱。
杨桂凤却板起脸来,“怎么,你还嫌少啊?那没办法啊,姐姐我就这点本事,还挣不着大钱呢。”
她这么一说,叶蓁蓁赶紧把钱接了过来。
“我收,我收,我是觉得太多了。”
“不多,要不是你来了,我到现在估计浑身上下也没一毛钱呢。好了,要回去就赶紧走,我自己去下地了。”
叶蓁蓁点了点头,将门落了锁,想着章素雯,便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利索的背影印在杨桂凤眼里,却让她愁了起来。
蓁蓁也是想回城的吧?
起码,她是想回家的,迟早有一天,她会像今天一样走了,再也不会回来。
可是她好舍不得蓁蓁啊,感觉这十几年来,只有她在的这一年,她的日子活得最轻松也最开心。
要是哪天蓁蓁也走了,她该怎么办?
第144章 你是不是喜欢叶蓁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