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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校园歌会(上)

    飒飒秋雨中,浅浅石榴泻。

    雨在深秋,总是缠绵纷纷,淅淅沥沥让人心思不自觉的变得沉郁。

    返校的时候唐朋并没有带雨伞,在校门口下了出租车,信步走进大门。雨不大,飘飘荡荡像是飞舞的牛毛,沾湿了头发却打不湿衣裳。

    雨丝落在地上悄无声息,染湿了地面只留下浅湿的痕迹,空气中荡漾着湿润的清冷。

    早起的学生打着五颜六色的雨伞,稀稀落落的在微雨中缓行。

    一把淡蓝色的雨伞从旁边探过来,遮住了飘落的雨丝,随之而来的,是一股熟悉的淡淡的幽香。

    唐朋歪过头,就看到一张明丽秀美的侧脸,轮廓完美到像是米隆的雕塑。

    粉色的V领毛衣露出秀气的锁骨和修长白皙的脖颈,发白的牛仔裤紧裹着一双笔直纤细的长腿,从来不戴首饰的苏姗就像是降落凡间的精灵,美得清丽绝俗。

    “早!”

    唐朋微笑着打招呼,刚刚因为这场秋雨泛起的一点点忧郁涤荡一空,任谁一大早就有一个清秀绝美的女孩子来到身边并肩漫步,都会有一副好心情。

    苏姗秋水般的眼眸轻轻扫了他一眼,唇角微翘:“对于夜不归宿的人来说,真的很早……”

    “呃……你怎么知道我昨夜没回来?”

    唐朋有些诧异,清冷的苏姗什么时候这么关心自己的行踪?

    苏姗抿了抿嘴角,语气有些埋怨:“你忘记自己答应我什么事?”

    不得不承认,美女就是美女,哪怕是轻言薄怒娥眉淡扫,亦有一种西子捧心般的靓丽秀美。

    自己答应的事……

    足足反应了一拍,唐朋才恍然想起:“你说那个什么歌会啊……”

    苏姗翻个白眼,俏脸冷落落的没有好脸色。

    在香港的高校,各个学校之间的交流是非常频繁的,既培养学生的社交能力,同时也能向别的学校展示本校的特色优点。


    “香港高校联谊歌会”就是这么一个学生间的交流活动。

    每年的秋季,各大学的音乐系就会组织一场歌会,优秀学生聚在一处,登台献唱相互交流。

    当然,这么多各个学校的天之骄子们走到一起,相互竞争抢风头是必不可免的。胜出的自然扬眉吐气喜笑颜开,失败的也沮丧失落鼓着劲期待来年再战。

    浸大的传理系名冠亚洲,音乐系就水了许多,印象中似乎总是垫底……

    只不过今年的情形有点不同。

    自从唐朋在迎新会上凭借两首歌威震全场一鸣惊人,然后又和章小娴庄文镪组了一个小乐队每日里在榕树林哼哼呀呀,整个浸大的音乐风气似乎一下子进入赶英超美全民上阵的大|跃进时代。

    尤其是那一首《白衣飘飘的年代》几乎人人会唱,甚至有些不靠谱的家伙提议干脆把这首歌当成浸大的校歌……

    唱歌受到欢迎,民众支持率急速上升,对于这次歌会的野望就随之飙升。

    没人愿意年年垫底,这下子终于出了一个“高手”小唐,浸大的学生好像看见翻身农奴把歌唱的希望……

    头几天苏姗就跟唐朋说过,经过学生会的一致通过,唐朋将会成为这次高校歌会浸大的主力参加,让他好好准备务必发挥出最好水平,一振浸大自古以来的萎靡之气……

    可是这个衰人左耳听右耳冒,这些日子天天早出晚归,根本没有一星半点“身负重任”的觉悟。昨晚苏姗追到唐朋的寝室,居然发现这家伙干脆夜不归宿……

    这让苏大美人相当不爽,把本姑娘的话当耳边风?

    简直岂有此理啊!

    不给你点脸色你就不拿美女当回事儿!

    所以苏姗摆起脸色。

    唐朋抓抓头,有些心虚:“说实话,我这人唱歌真的不咋滴啊,难道你听不出来?”

    对于自己的歌唱水平,即便是自信心超级爆棚的唐朋也不得不妄自菲薄。他之所以在迎新会上大放光彩,其实是有些投机取巧的。正是因为凭借着两首前世传为经典的歌曲,让人耳目一新的同时,闯下一番威名。

    若是单论唱歌技巧,就连章小娴都甩出他几条街。

    但是苏姗显然不这样认为。

   



第五十七章 校园歌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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