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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5章 做不了渔翁就不怼人

    顾骜并不是很清楚,历史上1991~1992年前后,苹果、ibm和摩托罗拉三家公司所成立的“aim联盟”,具体推出了那些产物。

    毕竟这些东西对于前世的他来说,都是自己没用过的史前产物,90年代的中国人也很少有了解。

    如果站在上帝视角上俯瞰的话,格局就会明朗一些:这三家公司组成的aim联盟,推出了一个power-pc的计划,来对抗后来强大到彻底失去ibm控制的微软。

    这个联盟里面,ibm负责提供基于早期risc架构与mips架构升级而来的精简指令集,外加一些整机整合方面的优化科技;摩托罗拉负责设计基于这个指令集架构的cpu晶片实体;而苹果公司负责最终整机的设计。

    举个不太恰当但通俗易懂的例子类比,那就好比后世智能手机时代,高通提供核心晶片,arm负责指令集架构,而苹果公司负责手机的整机研发。(这只是为了方便大家理解,实际上职权有些交叉)

    2007年智能手机界的苹果,就相当于1991年power-pc时的苹果;arm公司则相当于91年的ibm;而高通则相当于91年的摩托罗拉。

    然而按照历史的轨迹,这个铁三角的合作,最后还是苹果公司得到的好处最多。

    苹果公司先推出了普通台式机版本的power-pc整机,一开始前两年销量还可以,比麦金塔i代和ii代市场佔有率还高了一些。

    但是在微软的win95系统即将出现时,power-pc的台式机就开始溃败了。

    原因也很好理解,就如顾骜跟米娜说的微软带来的组装机的冲击风险。

    可是,苹果公司在power-pc台式机推出后短短一年内,就拿出了笔记型电脑的版本,也就是power-book。

    这个系列后来成了苹果转向笔记本业务,并且始终保持住了公司产品和技术延续性,扛过整个windows时代的命门。


    因为笔记本追求的是轻薄便携,没那么多冗余空间给你浪费,组装机相容机是很难玩的。也正是笔记本时代的经验,让苹果后来注意到了往手机方向发展。

    因为手机同样是一个被外观和体积卡得很死的产物,消费者,尤其是女人消费者,是不会为了“同样配置跑分能便宜一两千块钱”,而去买一个傻大厚黑的丑逼的。

    安卓时代,穀歌不是没想过“重演一遍pc时代微软消灭苹果的历史”,所以穀歌一度想过弄“安卓手机的相容机”。

    这个计划听起来很美,穀歌试图做出一个体积上有冗余的整机机壳,这个机壳就是一块主板加一个塑料壳,提供各种插口,就像pc组装电脑的主板给你提供cpu、显卡、内存和硬碟的插槽,当然手机的话还要多一些诸如摄像头的插槽。

    然后市面上的配件供应商都直接面向消费者卖晶片、内存、电池、摄像头,消费者买齐一套配件后直接往相容机壳里插,就形成一台手机了。

    可惜这个计划,在2010年代早期,就被穀歌风风火火推出,一直到2010年代末也没人捧场。只能说穀歌的程序员解决世界的思维,低估了女人对颜控的执着。

    顾骜也不喜欢颜狗,但他是一个多思维角度的人,不会纯执着于技术。

    他要面对这个真实冷酷的世界,就必须直面颜狗的战斗力。

    他不需要知道苹果发展的那些细节,但他天然可以根据大势所趋,看出在未来的下一代产品时,转向发展笔记本,才是让一家电脑公司拖过微软黄金十年的最好抉择。

    为此,干掉苹果并取而代之是第一步。

    未来几年里,后续还有很多配套技术可以投资发展一下的话,也是不错的,比如液晶显示器之类。

    高成本的液晶显示在台式机领域要取代老旧的crt,一直要到千禧年前后,因为台式机不需要考虑便携的问题,便宜和显示效果好才是王道。但笔记本是不可能背着一个大鼓包的,要发展笔记本就必须搞液晶。

    历史上,一直到《广场协议》发作之前,液晶作为半导体这个技术大类下的产物,一直是曰本人的天下,夏普之类



第725章 做不了渔翁就不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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