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个意志坚定的人,或者说那种高喊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主角,这个时候肯定是应该直接怼上去,不要怂就是干,东风吹战鼓擂pk谁怕谁。
说不定老子打着打着就爆种了呢!是不是?
可是对于李清远来说,那都是纯属扯淡,俗话说得好,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识时务者为俊杰,明知道打不过还不跑路,那简直是世间最傻逼的事情。
他又不是什么中二少年,真的以为自己是天命主角,这批大洋马和价值连城的古玩字画虽然值钱,但是跟小命比起来,那可就什么都不是了。
所以事不宜迟,李清远立刻左右一瞥,看了看自己离海岸线的距离,大概有着四五十米的距离,以他现在的速度,最多两三秒的时间就能冲过去。
于是他直接将那把所谓的罗兰圣剑对准反方向扔了出去,然后整个人如同离铉之箭般对准海岸线冲去。
只要跳进海里,那就什么都不怕了,大不了在海里杀一只鲨鱼或者鲸鱼什么的,吞了它的灵魂一直游到基佬国去。
很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他刚刚准备加速冲到海里去,却只看到一双枯瘦的拳头正好拦在了他的面前。
虽然这双拳头看起来瘦骨嶙峋,上面没有四两肉,好像一碰就会被折断似得,但是李大师知道,就算正面挨上一枚火箭弹,恐怕都比挨上这两拳要轻松得多。
可是他刚才招式用老,现在已经根本来不及变换方向了。
经常跑步的人都知道,当你大跨步直线冲刺的时候,叫你骤然之间转方向,那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所以查韦斯在看到了李清远的动作后,直接就老神在在的堵在了他必经之路上面,伸出双手等着对方自动撞上来。
艹!
李清远心中的悲愤已经逆流成了内伤,老子跟你什么仇什么怨,都认怂跑路了,竟然还这么不死不休的。
如果怨念能杀人,他现在已经恨不得将这个该死的老头千刀万剐了,但是没办法,现实中,怒气和怨念是不可能提升战斗力的。
于是乎,李大师直接双膝一软,就地一滚,整个人直接如同保龄球似得冲向了查韦斯。
他现在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方向,再说在这生死刹那之间如果调转方向的话,露出的空门和破绽,足足够对方将自己殴打一百遍了。
不过虽然没办法转方向,但是可以换高度啊!
本来李清远是低着头往前跑,查韦斯是平举着拳头对准了他的脑门,而现在他直接一个平地跪趴变成了擦地而过,对方就算将拳头放低也够不到李大师,只好膝盖一弯,一只脚对准他就踢了过来。
李清远双手一撑,直接挡住了查韦斯这足以碎金断玉的一脚,借着反作用力,往后弹跳了起来。
固然双方的力道比起来,查韦斯比他要高出一两个档次,但是对方仓促变招,而且为了保持平衡不敢用出全力,所以这一脚被手掌挡住了后,除了双手有些酸痛外,外加导致左肩胛骨伤势加重了以外,倒没有其他的伤害了。
反观查韦斯,倒是因为被他双掌直接拍到了脚踝处,现在整个脚踝已经肿了起来。
“老先生,大家停手如何,你我往日无冤近日无仇,这批宝贝我也不要了,都归你还不行吗!”连续几个翻身这才站定的李大师,眼看逃不掉了,只好开始跟对方讲道理。
没办法啊!打又打不过,跑的话港口的路又被对方封死了,而要是调转方向往市区跑!
在这种大高手面前把后背露出来,不是找死是什么?
“以神的旨意,消灭一切邪恶,既然你这个恶徒被我遇到了,那么自然不能放过你!”老查尔斯淡淡的说道。
如果李清远知道这个老头以前战绩的话,那么肯定就不会抱着能在对方手里逃跑的想法了,这老家伙根本就是块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倔强的圣罗兰’!
查韦斯当年在二战时期,可是以嫉恶如仇脾气火爆闻名遐迩,就连小胡子的暗杀笔记上,都将这个该死的老东西记载了很多次。
晕!
遇到这种死活不讲理的老东西,李大师真是有种狗咬王八无处下嘴的感觉,早知道就不把那把剑扔掉了
第三百一十一章玉石俱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