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宗教裁判所偷?那戒备森严的堡垒里多少大人物被抓进去都只能等死,只是普通人又没大势力支持的小舅子怎么可能做到!
“你在怀疑我?”神官依然镇定,又重复了一次反问。
“主啊!”安安达闭目念诵了一句,然后睁目直视神官的眼睛,“我知道他,爱小偷小摸,爱占人便宜,但他不是畜生,做不出为自己欢愉就杀人。”
“是你们知道他不过是个普通人,哪怕是用统御之杖锁死吸血鬼,也会被对方轻而易举的反噬污染。”
职业者的强化是全方面的,不只是力量体质这些看的到身体素质,还有意志自我这些看不见的灵魂属性,而普通人面对黑暗生物,轻而易举的就能被引起心底的黑暗,面对怨灵会被引起恐惧,吓到闭目等死;面对恶魔会被勾起怒火,狂乱无序;而吸血鬼,那就是勾起绝对的自私自利,直到能自己烧好饭哪怕烧了人房子都可以!
“你们根本不需要自己做任何恶行,只要不小心遗失了宝物,那个贪婪的小子就会以为自己捡了个大便宜!等他以普通人身份抓住半死不活的吸血鬼,更是会以为自己就是天命之子!”
神官默然不语,而这也足够说明答案。
“为什么?!”安安达怒火攻心,“我从来没有得罪任何神官,和你们宗教裁判所更是没有任何交集,为什么要害他们!”
是的,害的是他们,而不是他。
他是狂信徒,属于神,不属于人。其他人要是和黑暗生物搭上关系,死全家都是可能的,但他是狂信徒,只要信仰没出问题,别说只是关系很远的小舅子在养,哪怕是他亲儿子在养,甚至就是他自己没事养只恶魔玩还被人发现,神官也不能处理他!
狂信徒,属于神,唯有神裁。
凡人的官场可以不讲规矩,但教会的地盘里规矩就是一切,神的意志是绝对真理。
神官张了张嘴,想说话,但不知道为啥又闭上了嘴。
只是抬头看了看天,举头三尺有神明,这可不是修辞。
“因为,你,一点都不像狂信徒。”
说话间,又一个人从被撞垮的大门外挤了进来。
是挤,这人胖到超乎想象,很难想象有人能胖到这种程度。
他的厚度甚至超过了他的高度,如果不是身上那不时闪过的神光,这人应该走都走不动了。
“饽饽,你说什么?”
来人安安达认识,贪吃者饽饽,这也是一个狂信徒,但是除了吃和祈祷,他什么都不在乎,认识这么久了,还是第一次看到他离开他那小房间。
饽饽慢步走过来,他这体重哪怕有神力支持也走不快。
“那谁,你能扶我一把吗?”
神官犹豫的下,伸出手然而尴尬了,他不知道自己该扶哪里。这饽饽就是个会动的肉团,这抓过去不是扶,是抓一团肥肉吧?
“我是不是很恶心?”
饽饽冷笑,也许是暖笑,他的脸很难看出表情了。
“您璀璨的灵魂让一切耀目生辉。”
神官脸上挤出恭谨的笑容,忙不迭向着他行礼。
“哪怕这团肥肉的实力远不如他,地位也远不如他,之前不过是个卑贱的商户之子,没有任何值得炫耀的人脉关系,然而尊贵的、前途无量的、未来可能成为大裁判长的天才中阶神官,看到这原本连舔他踩过的泥土都没资格的玩意儿的时候,也不得不卑躬屈膝的。”
这话不是旁白,这是饽饽用平淡的语气念叨出来的。
而这平淡中满满都是恶意的话,让神官脸色大变,一时间喃喃,只能碎碎念:“先生切莫妄自菲薄……”之类场面话。
“你说,这是为什么?”
这话是问安安达的,安安达自然明白,他年轻时候不懂事,傻乎乎的表示自己不想要什么信仰—
第三百五十七章 教会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