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现代的时候没被你的粉丝堵住过吗?”
李越想了想,答道:“应该是没有的。”
他出行都比较小心,偶尔被认出来的时候,粉丝也不会像这样拍着马屁,只会不着调的说着自己如何喜欢李越,完全没有什么营养。
而古代都是对你的文采十分崇拜,才会你对恭敬,而不是因为李越长得帅。
虽然一个男人的长相对古代怀春的少女来说依旧很重要,但是对文人来说是一个扣分项,谁也不愿意看到别的男人比自己帅不是?
所以李越觉得自己能在文坛混到这个位置还是很幸运的。
文会就是文人的一场聚会。
聚会,就是喝酒聊天装牛逼。从古至今这个中心点从未变过,从现代的各种同学聚会就可以见到端倪,大家见面更多的不是回忆从前,而是说着各自这些年的际遇。
谁要是社会地位高,那人就是真牛逼,一群曾经的同学都围着你转。
而古代也差不多,谁要是诗歌做得好,就是真牛逼,一群平日对普通人高高在上的文人也放下傲气,想要结交诗歌做得好的人。
因为一个人再厉害也就厉害那几十年罢了,而诗歌却是可以传世的东西。
青史留名是所有文人一生的梦想,他们有自知之明,知道靠自己努力是不可能做到的,所以心思就放在李像李越这样的大才子身上。
若是有朝一日李越高兴了,写一首赠友人,那自己青史留名的梦想不就实现了吗?
怀着这样的想法,许多文人都成了马屁精。
孔孟之学没有学到多少,反倒是溜须拍马精通得很。
这场聚会举行了两个时辰,除了李越这首诗外,很多人都各自作了一两首咏唱七夕节日的诗歌,但是超越李越的却是没有。能够流传到现代的诗歌,也不是随意一两首就能超越的。
文会的菜不多,清酒管饱。
不过这种酒太淡,李越也没多喝,自己暗爽够了之后便带着谢思妍朝着周正道告辞。
“周兄,我们就先告辞了。”
“怎么不多留一会儿?现在气氛正热,你个正主走了多扫兴……你来的正好,我作了一首诗,你给品鉴品鉴……”
李越叹口气,拒绝道:“我真的得走了,趁着天色未晚,我还准备到河边逛一逛的,七夕节若是只有诗歌,那这个节日我不过也罢。”
周正道看了看谢思妍,也随着李越叹口气说道:“也好,七夕节若是只有诗歌,没有美人,那便成了一个残缺的七夕了,你走吧,那边我会去说的。”
李越拍了拍周正道的肩膀说道:“多谢了,我这就走了。”
说完,回头牵着谢思妍直接走出了郭北书院。
就像周正道说的,七夕这天,并不是只有书院才会有活动,民间一样是有活动的,或许没有书院里面那么高端,但是却充满了华夏的传统气息。
河边上,灯笼密布,靠着这股微弱的光芒居然直接点亮了河岸,灯火通明。不说亮如白昼,但是至少能够很清楚的看到这里的所有东西。
灯下全是灯谜字谜,还有一些小游戏。
来这里游玩的人好多都带着面具,看不到原本的模样。
“我们也带上吧,好像挺有意思的。”谢思妍拉着李越的手说道。
到古代之后,谢思妍特别黏李越,牵手已经像是吃饭喝水一样成为了习惯。但是这种习惯和古代的价值观有点冲突,两人上街的话回头率有些高。
虽然说宋代的社会形态是最为接近现代社会的,但是民间传统的观念却依旧有些保守,他们不介意未出阁的女儿出门逛街,但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人牵手就有点让长辈丢脸了。
放到明清民风更为封闭的时候,这样的行为简直可以说是不守妇道。
但是此时此刻,在这河边上,牵手好像变成了一个极为正常的事情。
往来好几对年轻的情侣都是手牵着手边走边玩,只不过脸上带着猴子的面具,颇为滑稽,这样看不到脸,胆子自然也会大一点。
谢思妍从一旁的小摊上挑挑拣拣,然后给了李越一个二师兄的面具。
“你可是真会选啊。”李越吐槽一声,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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