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韬做了一个美梦。
他梦见超人穿着蝙蝠制服,当然,融合了超人的元素,他的胸前有一个大大的S,然后一脸邪魅狂狷的表情,在那摆出种种健美先生的姿势。
而他陈韬则穿着夏威夷休闲制服,躲在超人雄壮的身体后面,瞪着一副死鱼眼,像个白痴一样蹦蹦跳跳的跳着甩臀舞,把双手放在头顶上,用大猩猩的方式鼓掌,大着舌头欢呼到:
“好耶!”
“针不戳,针不戳!超人当蝙蝠侠可真不戳!”
而超人的面前则跪满了反派。
贝恩、莱克斯·卢瑟、寄生魔、金属人、布莱尼亚克、佐德将军
那些最危险的、最叫人战栗的、最恐怖的反派们。
此时他们却抱在一起哭成一团。
佐德将军把眼泪往莱克斯·卢瑟的光头上蹭,布莱尼亚克这个12级智慧的聪明逼则在用他的披风擤鼻涕。
他们嘴里喊着“呜呜呜,超人真是太强大了!”“我们全都被打败了!”这样的话,然后超人狂拽酷炫屌炸天的走到他们面前,嘴角一歪,微微一√,抓住他们的领子把他们提起来,左一个耳光,右一个耳光
所有的反派们都像幼儿园里的大宝宝们一样被打的嗷嗷叫,像上世纪70年代那种老年迪斯科的音乐响起,超人就像踢毽子一样一个又一个的把他们全都踢进监狱。
陈韬只觉得自己看了以后十分高兴,他双手叉腰,仰天狂笑,超人也跟在他旁边又蹦又跳的秀肌肉。
然后下一秒超人的七窍中都流出血来。
超人还在秀肌肉,那些血好像完全没有影响他。
陈韬开始有些害怕了,他手忙脚乱想捂住流淌出的鲜血,但那些血依然不可抑制的从他的指缝中涌出来,滴在地面上。
超人大声的咳嗽起来,像是有什么无形的长矛刺穿了他的胸膛,他的胸口破开一个大洞,但即使如此,超人还在秀他的肌肉。
鲜血在他的身下汇聚成小池塘,他胸膛上无形的长矛再次刺入了一分,血流如注,他却像是一具精致的木偶,一直反复的做着健美先生的标准动作
直到变成冰凉的尸体倒在地上。
“不!不!不!”陈韬大声的尖叫着,他托举着超人的尸体:“不要!”
他看着自己的双手,上面沾满了鲜血超人的鲜血。
“你怎么敢!你怎么敢夺走我平稳安康的人生——”
“啊——”
陈韬放声怒吼,他猛的从床上坐起来,看见壁炉里的火焰烧得正旺。
他慢慢的翻身下床,怔怔的对着火焰发愣。火光照耀着他额头上的汗珠和回荡在耳边的怒吼。
这里是布鲁斯·韦恩位于大都会的豪宅。陈韬走到窗边,看见这座城市在夜色中宁静。
大都会的夜晚是如此静谧,与哥谭市的混乱迥异。
明月皎洁,虫子的低鸣与和漫天的星光一起缠绵拥吻,陈韬知道,拂晓即将来临
真好啊。
他走到台灯前,打开了他的笔记本。比起蝙蝠电脑,他更信赖它。
他翻开了第1页,上面写着:超人。
下面画了一个超人的S形图标,旁边写着:
超人死了爹。
陈韬拿起笔,在旁边补画了个不高兴的小表情,然后继续看自己之前写的:
这太糟糕了。他老爹至死都在教导他必须保护自己,宁可自己死在风暴里也不想让克拉克在众人面前暴露能力。
这么多年来,每次年轻的超人暴露能力,总是面临着搬家。乔纳森肯特虽然只是一个农夫,但他对儿子的爱,令他反侦查的警惕性在不断的练习中逐渐堪比FBI饱经训练的特工。
怪不得阿尔弗瑞德根本找不到他。在被迫害妄想症老爹的调教下,克拉克·肯特反侦察的意识比他老爹还要更胜一筹。他连刚来大都会时入住旅馆都用的是假名。
他接受了我给他的钱。但这绝不是什么被钞票所收买,而是他懂得和光同尘,他狡猾而又聪明的隐藏着自己身上的不同。我本以为依照超人的道德水准,他会将这笔钱
第102章:可怕的敌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