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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谭在瑞德眼里,是一座充满机会的城市,这里的人们热衷于不劳而获的财产,这里的财团对平民的剥削,远比其他城市更加严重,而这里的暴徒对他人财产的觊觎,更是要比其他城市严重上太多!
而瑞德,他就是一个暴徒!
半年前,他还没有来到这座城市,那时候他在纽约居住,他在那儿住了五年多,那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他没有读过大学,因为他在高中时选择打橄榄球,但实际上,他的天赋并不足以让他走上最顶级的赛场,他的运动生涯在最低级联赛蹉跎了三年多之后,终于回到了普通人的层次之中。
这三年的运动生涯,他非但没有依靠打球赚到钱,反而欠下了超过六万美元的债务,而那时,他刚刚二十多岁。
来到社会以后,只会打球的瑞德很快就陷入了窘迫的境地,他的工作一团糟,因为他没有知识,也没有技术!
终于,在许久没能还清债务之后,瑞德选择了铤而走险,那时候,他二十七岁。
第一次抢劫,瑞德在凌晨两点从一家中国人开的二十四小时超市里带走了两千七百二十二美元,那是他依靠暴力赚来的第一笔钱,但那绝不是最后一笔。
瑞德依稀记得,他当时从华裔老妇人手里硬生生将钱夺走,那一瞬间,老妇人跌倒在地,这样的后果让瑞德歉疚过一瞬间。
可随着时间慢慢过去,瑞德已经习惯了。
从那开始,他成了不折不扣的暴徒,他在美国各州流窜了一年半,直到他二十八岁半的时候,他来到了纽约!
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西部时代的牛仔,犯下案子,然后千里遁逃,赚到钱之后大肆消费,没钱之后继续赚钱。
这样的生活,他本以为足够享受了,可当他来到纽约之后,他的生命改变了,或者说,他的价值观被一个强大无比的黑帮组织改变了!
他从此定居在了地狱厨房,他依靠自己凶狠的拳头,勉强加入了金并的黑帮,虽然他只是那里面最低最低的喽啰,但有金并威名的庇护,他不止一次从纽约警察的手里大摇大摆的离开!
那种视警察为无物的感觉深深吸引了瑞德,他本以为他会在金并手下生活到老。
哎,如果没有那一次意外,恐怕他真能生活到老的。
加入金并帮派不久,瑞德就有了自己的爱人,他的爱人是一个脱衣舞酒吧的舞娘,虽然这种工作实在是太过开放了一些,但瑞德偏偏喜欢这样的女人,因为她们往往经验丰富,技术优良,同时,被无数男人纠缠许久的经历,让她们更加珍惜真正的关怀和尊重。
瑞德并不是娇羞的处男,他有过很多一夜的女朋友,但当他选择自己爱人的时候,他就是这样选择的,那是个性感却又温柔的女人,她悲惨的生活遮掩不了她卑微的自尊,当她赚够可以偿还她那酗酒的老爸欠下的债务之后,她就强烈要求与脱衣舞酒吧解约。
可她是这间酒吧最近两年里最受欢迎的婊子,这样的女人,酒吧可不会轻易放过,瑞德第一次见到女人时,女人正被酒吧的打手拎着头发,从雨夜那肆虐的街道上一路拖曳!
老套的故事,往往缔造出经得起考验的爱情,一次英雄救美让瑞德和他的爱人走在了一起,他们两人很快有了爱情的结晶,随后,他们在地厨房买了自己的房子,再然后,他们结婚,他们的第一个女儿出生,第二年他们有了他们的第二个儿子。
瑞德在金并手下赚到的钱足以养活他们这个家,而女人虽然有过舞娘的经历,对待婚姻却比正常的女人更加真挚,他们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瑞德一直以为这种幸福会持续到老。
往往是这样的直觉带来未知的祸患,这种行为,或许就是立flag,就在几个月前,当瑞德在帮派的带领下巡逻时,万磁王几乎掀翻了整个地狱厨房的南区。
瑞德的生活崩溃了,他的爱人,还有儿女,全都死在了那一次灾难之中,而他们死去的时间超过了七分钟,哪怕但丁,也没能复活他们。
从那之后,瑞德离开了纽约,离开了他的帮派,几番辗转,瑞德来到了哥谭,这里对他来说,是
四百四十二章 大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