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妹俩去整理了一下物资,该卖的卖,该存的存,该交的任务也交了。便也乘坐马车离开了普吉村。两人现在的身家今非昔比,便包了一辆马车回永安城。车上没有其他乘客,公共马车在大路上行驶,有系统保护设置,不会遇怪,这便是绝佳的封闭空间。两人便在马车上讨论起了如何分脏。
林爱甄笑得很愉快,要知道不管是月之殇,或是瑞温妮之叹息,都是典型的刺客武器,全是她适用的。林爱月淘神费力地拿到月之殇,也不过是为她作嫁衣,她当然开心得很。所以她理直气壮地要求两样都归自己。
“想得美!”林爱月断然否决。
“不然你想要怎样?你是弓手,难道还能转型刺客?”
“这两样武器,弓手都可以用。只不过没有刺客专精而已。”
“那不就结了?没有刺客对匕首和爪类武器的精通加成,就算能用也只能让神器明珠暗投。”
“你只有两只手,怎么用三样武器。”
“你管我!我用两件,放一个在包袱里随时替换。”
“真奢侈。使用率低下,暴殄天物啊!”
“你到底想怎么样?匕首是我千辛万苦得来的,为了它我牺牲巨大,决不可能放弃。再说我用惯了匕首,它的吸血效果对我来说很有用。”
“不错,你是近战职业。匕首的吸血效果很实用,相当于自带个加血的牧师。所以,你右手持匕是必须的。但是,月之殇是一对。你空着的左手正好可以使用月之海,这样你双手的攻击就已经达到了一个惊人的数值,还同时附带吸血功能和一定机率的迟缓效果。这样你根本无需组队,单练速度会很逆天。”林爱月详细地对姐姐分析,“而我,则可以使用你用不上的月之陨。当怪物近身时,我可以用月之陨攻击。它附带的麻痹效果还能帮助我拉开距离,正好弥补了弓手不擅近战的缺点。”
林爱月跟她姐摆事实,讲道理。终于说服了林爱甄同意了分赃方案。事实上林爱甄也知道这是最好的分配方法。虽然神器折分开用,变成了两个传奇级单手武器,特殊效果也利用不上,但显然这样的利用率最高。瑞温妮之叹息有吸血功能,不用太可惜,林爱甄也确实舍不得放弃。反正她也只能用一个钢爪,另一个还不如留给林爱月防身。
这么超前的武器,根本不可能拿出去卖。就算她们舍得卖也卖不起价。因为现阶段玩家都还处于低级区,没有充裕的金币。除非去线下直接卖RMB。她们既不是职业玩家,又不缺钱,当然不可能做这种事。何况,玩游戏的乐趣之一就是追求别人没有的牛B装备,或者有部分玩家能抵抗住美女的诱|惑,但能抵制神器诱|惑的玩家基本为零。
于是,林爱甄得到了月之殇的左手武器——月之海。而林爱月则保留了右手武器——月之陨。两人各自研究着手中的一半。
月之殇,是一对爪类武器,左右手的尖刺各有三个。月之海最长尖刺33厘米,月之陨最长32厘米。
这对钢爪,是用陨铁加了少量的秘金,在火山口附近,借助地心之火经过无数次锻打百炼而成。陨铁打造的武器,至刚至强,无坚不摧。所以它的穿刺效果极强,普通的铠甲都能被洞穿。而秘金,则具有破魔效果,能够破除魔法防御。意味着普通的魔法盾、魔法铠甲同样挡不住它。这就很恐怖了,确是杀人的绝佳利器。
最巧妙的是,这月之殇的普通形态只是一对护手,可以戴在手掌上,看上去就象常见的无指钢手套。每次使用时,需要用5点魔力激发它的攻击形态,便能瞬间弹出尖刺。若要它恢复为普通形态,同样需要消耗5点魔力,尖刺便能缩回钢套中。这对于林爱月来说非常可贵。她是弓手,习惯左手持弓,右手控弦。月之陨戴在右手上,普通形态下,不影响手指动作的灵活性。而当怪物或对手近身时,又能出其不意地弹出穿刺效果极强的尖刺,实为防身阴人的不二法宝。
林爱甄激发了月之海的攻击形态,噌的一声,利刺弹了出来。她翻来覆去的端详,越看越觉得眼熟。终于想起来:“这不就是金刚狼的合金爪吗?”
“呵呵,确实很象。我怀疑设计组就是照搬了艾德曼合金爪。”
林爱甄挥舞了几下,觉得很合用。她试了试右手的匕首,很顺手。顿时觉得意气风
第七十一章 分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