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浩躺在马车里,还没等出了长安城,就再次昏了过去。再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间土屋里,身上盖着一床破旧的棉被,那棉被也不知有多少个年头了,异常的沉重,压得他都有些喘不过气来。
正当王浩纳闷这是什么地方时,门帘一掀,穿着一身粗布麻衣的金燕儿,端着一个大号粗瓷碗走了进来,碗中装的是金燕儿精心熬制的瘦肉粥。
金燕儿虽然穿的是粗布麻衣,但就是这么简陋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依然让人有一种清秀绝伦的感觉。王浩见她这个样子,也是心中赞叹:“这个小妮子,等长大了,不知道要迷死多少男人。”
金燕儿一进屋,就见王浩醒了,顿时又惊又喜,连忙将粗瓷碗放在一边,扑过来抓着王浩的手,眼中含着泪笑道:“大哥,你终于醒了!”
王浩微笑道:“我早就说了,我死不了的。对了,这是哪里,我昏迷多长时间了?”
金燕儿抹了把眼泪,说道:“这里是长安不远的小村子,当时你昏过去了,马车又太颠簸,我就只好在这个小村子安顿下来,让你养伤。从那晚到现在,已经有五天了,我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呢,吓死我了!”
王浩笑道:“好了,你看你又哭又笑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精神病呢。”
金燕儿奇怪地道:“精神病?什么是精神病?”
王浩一不小心顺口说出个现代词汇,只好搪塞道:“就是傻瓜的意思。对了,外面的天气怎么样?若是有太阳的话,把我搬出去晒晒太阳吧。”
金燕儿被王浩岔开了话题,连忙道:“对对对,我怎么把这事忘了?前几天你昏迷不醒,无法运功,现在你醒了,自然要多晒晒太阳。不过,在晒太阳之前,大哥你还是先把粥喝了。”
说着,将那个大号粗瓷碗端了过来。王浩正感到肚子空落落的呢,见到煮的稀烂的瘦肉粥,顿时咕噜咕噜地叫起来。金燕儿微微一笑,坐在了王浩身旁,一勺一勺地喂给他吃。看着金燕儿那小心翼翼,又满是欣喜的样子,王浩庆幸自己的运气真是太好了,捡了个妹妹,竟然如此完美。
一大碗粥很快就喝完了,金燕儿说道:“大哥,你才刚刚醒过来,不能吃太多的东西,这一顿先这样吧,等晚上我再给你做好吃的。现在,你还是去晒晒太阳吧。你等一下,我这就去找人帮忙。”
说着,金燕儿蹦蹦跳跳地出了屋子,没一会儿,就领着三个年轻力壮的村夫走了进来,吩咐道:“你们,把我大哥抬到外面去晒晒太阳,小心点,我大哥有伤在身,别弄疼了他!”
那三个村夫乖乖应命道:“是是,燕子你放心就是,我们保证把大哥伺候的舒舒服服的!”
三个大男人被金燕儿指使的滴溜溜直转,像捧着珍宝一样将王浩抬起来,放在场院中。放好之后,金燕儿挥挥手道:“好了,没你们的事了,你们回去吧。”
三个人“哦”了一声,连一句废话都不敢说,都是一脸舍不得地走了,走的时候还一步三回头。这让王浩暗暗发笑,调侃金燕儿道:“我说妹子,咱可不兴祸害人的啊!你看那三个后生,都快成了你的奴隶了。”
金燕儿不屑地道:“他们三个是自愿的,关我什么事?我最看不起见到漂亮女人就拔不动腿的男人了,不使唤他们使唤谁?”
王浩听了她的话,不由得为那三个年轻人悲哀,他们遇到金燕儿,注定是不可能有结果的。不过这些事他都不关心,只要伤心的不是金燕儿就成。感慨了片刻,就把这事扔到了一边,开始专心地运功疗伤。
这一次,王浩伤的要比上次还重,即使《烈日神功》的疗伤能力超强,也足足过了半个月,才康复了大半。好在这段时间过的很安稳,没有什么人来打扰。木高峰虽然伤的比王浩轻一些,但他的恢复能力比王浩差太多,现在也应该在某个旮旯里舔伤口吧。
虽然还没完全好起来,王浩却已经呆不住了,就要和金燕儿上路去开封。金燕儿见他伤势还没完全好,自然不同意。可她哪拗得过王浩,最后还是按照王浩的意思,赶着马车往开封而去。他们临走的时候,给这个小村子留下了不少钱财,村民们自然都很满意。只有那三个青年,跟在他们后面上演了一场十八相送,最后还是金燕儿不耐烦地发了火,这才把他们赶回去。
第十四章 开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