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恒看着这倒映着人的清晰面容的粥,心中叹了一声,对小虎道:“吃吧。”
小虎这才接过缺了个口子的陶碗,狼吞虎咽的吞吃起来。
花妈妈又进去,盛了半碗来——只剩下半碗了。
她把碗放在陆恒手里,摸了摸陆恒的脑门:“先垫垫肚子...你好好的等阿哥他们回来...阿妈从县里给你带好吃的。”
原来花妈妈今天还要去县城。
这个家里,真正挑大梁的,是花妈妈。大壮他们三兄弟砍柴只够维持生活,更多其他用度靠着花妈妈织布卖钱补贴。
每隔一段时间,花妈妈就要去县城一趟,把织好的布料卖了,换些生活必需的用品回来。
每每这个时候,花妈妈都会带些好吃的——这个时候,就是大壮三兄弟和陆恒最快乐的时候。
“阿妈今天要去县城?”陆恒禁不住道。
花妈妈说:“家里快没盐了,得去买些来。顺道把布卖了。”
花妈妈织的布,质量之精美,如果正常交易,家里绝不至于如此拮据。可是压榨的太厉害——好像遍地的地主、商人,都是最穷凶极恶的猛兽。
花妈妈织的布,不是寻常的布料。
是僮锦!
之前陆恒懵懂不知,现在却知道,僮锦,是与蜀锦等其他几种锦帛齐名的名锦之一!
花妈妈每每要织一匹僮锦出来,从材料到成材,这一个过程,需要至少三个月的时间。如此细致、艰难,卖来赚到的却只够补贴家用,紧巴巴的,可见县城的商人的心有多黑!
陆恒忍不住说:“我陪阿妈一起去。”
花妈妈笑着又摸了他的脑门一下:“去县城要走一百里路呢,你还小。”
花妈妈的语气让陆恒无法反驳。不是这句话不能反驳,而是花妈妈语气中的坚定。
陆恒默默的点了点头。
小虎喝完粥一蹦一跳的走了,他还得去给胡刮皮挑水,今天要多挑三缸,耽搁不得。
陆恒便说:“你傍晚来吃饭。”
小虎高高兴兴的答应了。
花妈妈只含笑的看着,然后收拾好那一匹费心费力织出来的僮锦,用布包,包裹的严严实实,又摸了摸陆恒的脑门,下山去了。
陆恒站在半山腰的屋门前,一直注视着阿妈的身影消失在眼帘里,才又轻轻叹了口气。
然后他反身关上门,打着空手绕过屋子,钻进了深山。
不多久,陆恒便回来了。
身后跟了两头肥硕的大野猪!
他去山林里转了一圈,寻着一群正在拱土的野猪,施展聚兽之术,挑了其中最肥硕的两头带回来。
不得不说这个世界的环境实在‘太好’。便连野猪,也比陆恒上辈子见到的大的多。
譬如这两头,随便一头都有七八百斤!
这对猎户实在不大友好。
七八百斤的野猪,披着厚厚的泥土、松油年长日久摩擦而成的盔甲,猎弓的威胁实在不大,只陷阱能坑住这些大野物,但仍然有危险。
而且要在山里挖出一个能坑着七八百斤的大野物的陷阱并不容易。
两头野猪规规矩矩跟着陆恒,都到他肩膀那么高。好似押着陆恒似的。
但其实,它们是陆恒的猎物。
让两头野猪乖乖呆在外面,陆恒进屋拿了刀子出来,让野猪显出要害,陆恒一刀子一个,哼都没哼一声,就给宰杀掉了。
陆恒不是杀猪匠出身,但他杀的人够多。虽然多以力取胜,但对生物的要害,他是门儿清。
从哪儿下刀,可以轻松一刀毙命,虽然野猪和人不大相同,但道理是一样的。
就着水池边杀了野猪,陆恒拿了刀将之扒皮拆骨,很快收拾出来。
屋子的旁侧就有个水池,是用石头垒砌的,旁边有一个泉眼,便是家里赖以生存的水源。
收拾干净妥当,骨头归骨头,肉归肉,内脏也清洗出来,满当当上千斤好肉。
还不算完。
陆恒又去厨房把火烧起来,找了几个陶罐清
第三章 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