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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成精了以后
技能冻结中~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 她念一个字, 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 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 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 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 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 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 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 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 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 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 跟着丁一, 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丁一虽然不明白为什么做菜要用电饭锅,但还是老老实实地拿了一个电饭锅。
闫浩宇这辈子也没下过厨,但是现在在一堆菜里仔细看着,精挑细选。
还选了鸡翅,最好吃的翅中,排骨,再买了一根黄瓜。
闫浩宇记性挺好的,按照记忆中的顺序,依次买了姜蒜,可乐,一级菜籽油,酱
110.番外篇——闫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