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狼村往西百余里处,一队颇具规模的人马正披星戴月的赶着路,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数十个骑着骏马的骑士。…≦一笔阁小說。.e.com…≦一笔阁小說
这些骑士的身上充满了肃杀之气,即使此刻已是深夜了,可每一个骑士的眼神都闪烁着警惕的光芒,他们的阵型如同一枚宽大的箭头,向两边的后侧散开,将那些穿着粗布衣服,没有任何战力的成员牢牢地护住。明显带头的人颇有军事素养,这阵型看似简单,可每个骑士之间隔着的距离都是有讲究的,既不能靠的太近以至于保护圈缩得太小,也不能离的太远而导致遭受攻击的时候不能及时支援。
夜晚的平原里肆虐呼号着狂风,走在队伍间的基尔是这支骑兵队伍的首领,和他并排行驶着的是一辆华丽的马车,马车的帘子上绣着精美的紫罗兰花纹。车里面十分安静,不时会传出几声微弱的梦呓声。
瞟了瞟车内,不知为何,基尔总觉得某些事情似乎有些不太对劲。
他是约翰家族的家臣,此次是奉着约翰公爵的命令,安全护送约翰家的二少爷到达自己的领地。这并不是他喜欢的任务,和护送孱弱的贵族相比,他更喜欢去边防的战场上与敌军厮杀,在那里,血液会让他兴奋,敌军的哀鸣和求饶会让他体会到自己的强大,即便是受伤,疼痛也会让他更加清楚的感受到自己活着。
而这种简单的护送任务,简直乏味的如同陪新兵进行对战演习一般,枯燥的令人昏昏欲睡。
饶是内心有些不满,可军人的天性让基尔不会轻视自己接到的任何一个任务。在这片静谧的黑夜里,他两道浓密眉毛下精光闪烁的双眼,如同最强悍凶狠的老鹰一般,对任何风吹草动,都抱以最大的警觉性。
对于车子里的那个贵族,基尔的内心其实是有些看不起的。
军人的思维很简单,在军营里,最有说服力的并不是华丽而孱弱的言辞,而是凶狠而直接的拳头。崇拜强者,鄙夷弱者,是刻在每个军人血液里根深蒂固的观念,越是优秀的军人,这种观念就会越强烈。对于在二十年前就宣誓效忠于鹿首弯刀约翰家族的基尔来说,此刻在马车里呼呼大睡的那位,简直把约翰家族的脸面都丢尽了。
不成武不就不说,最让基尔鄙夷的是,这位斯坦因伯爵大人似乎早就已经抛弃了约翰家族往日的荣光,对于自己弱小这件事情竟然丝毫没有半点羞耻之心,每日没心没肺的纵情于酒肆,剧院之间,浑浑噩噩,每次见到他,都是衣服烂酒鬼的废物模样。
怪不得全首都的人都叫他‘废物伯爵。’果然是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就说从东部行省省会去雪狼郡的这段路上,十几天的路程之,作为护卫队长的基尔硬是没见过这位名声在外的伯爵大人下过马车,整天就只知道待在马车里,就连吃喝拉撒,都是叫随行的下人将吃穿用度送到马车里面去,基尔都有些记不得两人上次面对面说话是什么时候了。尤其是这两天天气炎热,这位伯爵大人就跟一辈子没睡过觉一般,整日不分昼夜的在马车里坐着春秋大梦,自己好几次要和他商议行进路线,都被车夫给拦了下来。
简直就像烂泥扶不上墙。基尔暗自替约翰公爵打抱不平,想当年约翰公爵年轻的时候,带着他们冲锋陷阵,取得一个又一个辉煌的胜利,那风采简直令人心甘情愿的为其效死,怎么就生出来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
尤其是每次想到约翰家那位颇具其父当年风采的大公子时,基尔都会感到无比的唏嘘——都是一个爸一个妈生出来的,怎么差距就如此之大。大公子武双全,惊才绝艳在整个首都圈子都赫赫有名,弟弟却是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纨绔子弟。
人和人之间,果然还是大大的不同啊。
白日里顶着炎炎烈日走了一天,夜里还要赶路,即便是这些自己这些身经百战的部下也有些吃不消,虽然看起来每个人的精神都还不错,可基尔知道,其实他们都已经十分疲惫了。更不要说随军一起的那些平日里没有行过军的普通人了,这些人有的是从小便一直伺候那位伯爵的吓人,还有一大部分是从省会抽调派遣出来,专门给伯爵在领地上建造城堡的工人,此时这些人一个个脚步沉重,满脸的昏昏欲睡,一副倒在地上立马就能睡着的样子。
今天就到这里吧。
第十二章 夜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