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供的证据主要有以下三点。”
温玉华写写画画道,“第一是证人的证词,这个证人也是嫌疑人之一,是他从阿榴手里接过所谓的‘开工证明’;第二是阿榴签字的工程材料接收单;第三是工地的监控。”
她抬头,环视一圈。
“警方暂时还未向检察院递交材料,不过时间不多了。”温玉华道,“我担心阿榴的精神会崩溃。”
郑乐沉着脸不说话。
“郑乐,你打探的情况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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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问。
郑乐摇摇头,“鹏远建设的老板是安省某位大佬的干儿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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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5章有求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