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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二五章:天下之主凭此物,奈何东来不隐心

    第三二五章:天下之主凭此物,奈何东来不隐心

    作为陪衬的陈登,此时也是出言道:“主公,不如让我送阎象回去吧。”

    “也好”,吕布道:“元龙,你顺便传令叫军师,颜良,赵云,刘晔等军中要员前来,就说本侯有要事相商。”

    陈登应下,便就带着阎象匆匆离开。

    待堂中无人,吕布方才在此打开那宝盒,一见那物不由扶手而上,轻轻抚摸起来。入手处,温热光滑,拿起观看,通身白玉,唯有一角成金,再见下面却是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怪不得袁术说此物价值十万金,原来正是那传国玉玺。

    这玉玺从秦代以后,就是皇帝的专用印章,称为“玺”,又因专以玉质,称为“玉玺”,共有六方,为“皇帝之玺”、“皇帝行玺”、“皇帝信玺”、“天子之玺”、“天子行玺”、“天子信玺”。在皇帝的印玺中,有一方玉玺不在这六方之内,这就是“传国玉玺”。

    “传国玉玺”又称“传国玺”,为秦以后历代帝王相传之印玺,乃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所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以作为“皇权神授、正统合法”之信物。嗣后,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奉若奇珍,国之重器也。得之则象征其“受命于天”,失之则表现其“气数已尽”。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则被讥为“白版皇帝”,从而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


    也正因为玉玺在这大统方面的重要意义,由此便促使欲谋大宝之辈你争我夺,致使该传国玉玺屡易其主,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二千余年。然终于销声匿迹,至今杳无踪影,辄令人扼腕叹息。

    正如天子有龙神之子,有玉帝之子的传说,关于玉玺这作为皇帝象征的物件也是充满了传奇。

    相传“传国玉玺”就材于“和氏之璧”,乃是春秋时,楚人卞和在山中得一璞玉,献与厉王。厉王使玉工辨识,却被告知不过是石头。厉王大怒,以欺君罪刖卞和左足。后武王即位,卞和又去献玉,仍以欺君罪再刖右足。及文王即位,卞和抱玉坐哭于荆山之下。文王闻听,便就遣人问询。卞和回答说:“我悲伤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我失去了我的双脚,而是因为美玉成了石头,良才成了小人,这世间在也没有人能够明白。”于是,文王使良工剖璞,果得宝玉,因称和氏璧。

    威王时,相国昭阳灭越有功,王以此和氏璧赐之。旋昭阳在水渊畔大宴宾客赏璧,是时有***呼:“渊中有大鱼!”众人乃离室临渊观之,回席后和氏璧竟不翼而飞。当时疑为门人张仪所窃,于是拘仪而严加拷问无果。张仪受此凌辱,怀恨在心,便一气之下,离楚入魏,再入秦,秦惠文王后元十年,拜为秦相,乃游说诸国联秦背齐,复以使节身份入楚,瓦解齐楚联盟。后拘怀王,克郢都,尽取楚汉中之地,终于得报此仇。

    后此璧为赵国太监缨贤所得,旋被赵惠文王据为己有。秦昭王闻之,“遗书赵王,愿以十五城请易璧”,当时秦强赵弱,赵王恐献璧而不得其城,左右为难。蔺相如自请奉璧至秦,献璧后,见秦王无意偿城,乃当廷力争,宁死而不辱使命,并以掷璧相要挟,终致秦王妥协,得以“完璧归赵”。

    秦王政十九年,秦破赵,得和氏璧。旋天下一统,嬴政称始皇帝。命李斯篆书“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咸阳玉工王孙寿将和氏之璧精研细磨,雕琢为玺。传国玉玺乃成。据传,秦王政二十八年,秦始皇乘龙舟过洞庭湖,风浪骤起,龙舟将倾,秦始皇慌忙将传国玉玺抛人湖中,祈求神灵镇浪。玉玺由此失落。而八年后,华阴平舒道有人又将此传国玺奉上。

    自是,其随江山易主凡不下十数次,尽尝坎坷流离之痛楚。秦子婴元年冬,沛公刘邦军灞上,秦王子婴跪捧玉玺献于咸阳道左,秦亡。

    传国玺得归刘汉。西汉末年,外戚王莽篡权,时孺子婴年幼,玺藏于长乐宫太后处。王莽遣其弟王舜来索,太后怒而詈之,并掷玺于地,破其一角。王莽令工匠以黄金补之。及莽兵败被杀,禁卫军校尉公宾得传国玺,趋至宛,献于更始帝刘玄。更始帝刘玄三年,赤眉军杀刘玄,立刘盆子。后刘盆子兵败宜阳,将传国玺拱手奉于汉光武帝刘秀。

    至东汉末年,宦官专权。 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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