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叶书的话,马宏峰马上就不爽了。
怎么着,我跟你玩霹雳梗,展现高手风范,那是怀念大学时光,怎么着你这b一张嘴,就叫我绰号?
马宏峰不爽道:“傻b骂谁?”
叶书毫不示弱:“明明是个富二代,整天跟我们这群穷b鬼混一块打工,气得自己女朋友都跑了,不是傻b是什么?”
马脸,一下子就拉成了马脸。
旁边的刘少充笑得不行,一扫眉,却是注意到旁边的马依莎,眼睛一亮:“咦,莎莎你也在?嘿,来来,老马,给你介绍一下,这是莎莎,我们俩的朋友,嘿嘿嘿嘿……”
马依莎脸上难看至极,站在叶书身后,没搭理这货。
她认出了马宏峰,市里有名的土豪,没想到叶书还认识这样的有钱人。
“幸会幸会,美女挺漂亮……”
马宏峰扫了一眼,神色异样,说起正事:“不和你废话,一群同学我都联系好了,明天去我那聚聚,瞧你这人模狗样的,看样子是混出头了。那少充就交给你了,打扮得漂亮点,明天有重要嘉宾!”
叶书哪有这心思:“没空!你们潇洒吧,我最近比较忙。”
“你忙个p!”马宏峰笑骂道,“我都听少充说了,你这b整天跑步健身房,还他喵的在练剑!”
说到这里,马宏峰从叶书旁边的物品架上,抽出棠溪剑来,挥了两下:“还别说,是把好剑!可你练这玩意有毛用!市里的几家鸭窝,也没听说有舞剑的才艺展示啊!”
叶书伸手去抓,顺着对方躲避的力道,轻轻在马宏峰手背青筋上一拍,对方顿时手上一颤,棠溪剑便落了下去。
叶书随意踢了剑身一下,看着剑身荡起,右手随意一接,反手就插回了鞘内。
“!!!”
四周人顿时一静。
这一手实在太帅,哪怕是天天看叶书练剑的马依莎,都以为叶书只是一个兴趣,哪里想到,在这几天功夫里,叶书竟已经将剑练到这种地步?!
马宏峰嘴巴张得老大,这才细细观察起叶书来。
原本偏瘦的身材,如今已经结实饱满了起来,两块硕大的胸肌,顶得t恤贴身无比,汗珠浸湿衣衫,映衬着叶书胸前两点凸起,异常地诱惑……
双眼仿佛一个刚放出来的强x犯,时刻透着一点亮光,闪闪烁烁,如同能直刺内心。
身体强健、精神饱满,内分泌极为合理,皮肤光光滑滑不说,那股子由内心深处透出的气质,才更为吸引人的眼球。
尤其是此时叶书,手提一柄棠溪剑,普普通通地站在那,就像是一个久经军涯的士兵般沉稳,真正将“站如松”诠释了出来。
再想想以前叶书拼命挣扎维生的样子……
马宏峰长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叶书是真的变帅了。
内心为朋友高兴,马宏峰却是嘴上不饶人:“行了,废材你别废话,给我富二代一个面子,别打我脸!明个我介绍我女朋友给你认识,梦中女神级别的!!说定了!”
见叶书还是没什么兴趣,马宏峰直接下了大杀器:“我刚搞了匹汗血马!”
“什么?汗血马?!”叶书眼睛顿时亮了起来,“别明天啊!现在就去!”
马宏峰笑了,学曹操问道:“君何故贱人而贵畜耶?”
一旁的刘少充怪笑道:“就是啊,你为什么变成了贱人,又如此地喜欢鬼畜呢?”
叶书呸了一声,二话不说就去旁边换衣服,旁边马依莎见了,眼睛一转,马上也急着换了。
待到叶书三人离开时,马依莎却是也默默地跟着。
妹子都倒贴了,叶书两人也不好说什么,马宏峰却误会三人关系不错,自然也不会说什么。
开着车,四人很快就来到市里的别墅区。
果然景色开阔,没有城市中的狭窄逼仄,马依莎满眼都是兴奋之情,这是她无比渴望进入的地方。
叶书的眼睛,却是被马场里的一匹神马,吸引了全部目光。
只见一匹高大轻盈的“神马”,正在马场里疾速自由奔驰,它一身银白色,在冬日太阳下,仿佛披着一层鳞光,异常地神骏。
马场说不上大,但也有
第34章 汗血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