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本书,名叫《狼腾图》,对游牧民族的习性,推崇到了极致。
书中说,正是游牧民族,将他们骨子里的那份勇猛、刚强灌入汉族血液,这才导致了中原如今的精气神。
许多商业上的“成功人士”,对他的这种说法,对他的这本书,无比的崇拜。
因为这些“成功人士”,在财富的积累过程中,手上造过太多的孽,他们需要在精神上寻找道德的制高点。
你看,人家游牧民族对农耕民族的劫掠屠、杀,都有很大的正面意义了,我这压榨些小职员,也只是在促进他们知耻而后勇,行为是正当的!
这种说法,一听就知道是在放p,直接都懒得去反驳。
五胡乱华时,有一位英雄横空出世,名叫冉闵,可以说是有秦以来,汉民族最大的功臣。
甚至来讲,岳飞岳元帅,比之冉闵,功绩都差了一筹。
《屠胡令》是真是假不好分辨,但在冉闵的带领下,汉民族确实一止颓势,不仅没再被当成“两脚羊”来杀来吃,还重创了胡人,扬了汉家威风,从而导致门阀势力的兴起,后来驱除胡虏,恢复中华的隋朝,就是由门阀势力而来。
历史书总是无比的残酷,冉闵这样的人物,没被记载,“民族大融合”倒是说得挺溜。
就如同隋朝的功绩,在历史书上,只被轻描淡写,一个争权夺利在行的武则天,顶多也就和秦始皇之前的,三十七代历代秦王一般,增强些国力的功绩,却被吹成圣明女帝。
兵祸横行的《屠胡》,正是以这五胡乱华为历史背景,男主角韩屠,是冉闵收养的孤儿,加入乞活军精锐,与诸国胡虏高手,奋战厮杀的故事。
这样的历史背景,就算按照写实手法,都能写出一本惊心动魄的作品,更何况,兵祸横行,又加入了内力!
在《屠胡》上册里,介绍了乱世残酷,兵祸害民,以及幼小韩屠的流离命运,在乞活军里,自小就进行残酷的修炼。
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得出兵祸横行,学习了萧玄的一些优点。
比如说他以前的小说,主角常常底线极低,但这一次,主角韩屠的精神气度,已经加入了些“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气概,强烈的民族认同感,让每个读者都看得血脉贲张。
林牧发誓,自己在前世,从来没有听说过这本书,连记忆宫殿里,也没这本书的兑换。
很明显,这本《屠胡》,是这个世界的作品。
但就是这本从未听过的作品,却让林牧精神受到了极大震动。
“每个世界,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云人物,真是不能小看了天下英雄!”
看完最后一个字,林牧放下《屠胡》,长吐了口气。
兵祸横行的小说就是这样,乱世的气氛渲染得极其浓烈,让人不自主地就沉浸在小说的世界。
也难怪那么多人,觉得他才是武侠第一人!
林牧生平第一次,对《笑傲江湖》,一定能力压群雄,产生了怀疑。
这并非是《笑傲江湖》,在情节故事上,比《屠胡》差了一些。
而是纯粹是那种,国难当头,义士赴死的慷慨悲歌豪情,为《屠胡》极大地加了印象分。
……
将脑海里关于《屠胡》的情绪感染,全部清掉,林牧以最客观的情绪,翻开《妙贼丁小勾》。
这却是另外一个风格,近似于令狐冲的浪子习性,却又更加的随意吊丝。
故事刚开始,记载了主角丁小勾的家。
宝剑尚书峡!
这个小贼竟然住在这峡壁石刻之中。
正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小贼的那股无赖劲。
他把那些灵丹妙药,当维他命吃也就罢了,连洗脚的擦脚布,都是昔年杨贵妃的肚、兜!
故事延续了李小凉一贯的搞笑,无论是平时生活,还是偷盗、与人争斗,丁小勾都是一副无赖搞笑样子。
如果单只这样,那这本书也与李小凉之前的小说,没什么差别。
在这上册的结束部分,丁小勾用盗的一块罕见铁石,请铸剑名家太康,为自己铸
第一百五十一章 《妙贼丁小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