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速中文网 > 其他小说 > 文娱之父 > 第12章 《白雪公主》

第12章 《白雪公主》

    “小叶你在看什么呐?”

    苏壤舒服地靠在沙发上,看着在旁边忙碌的秦叶,忽然开口问道。

    忙活了一天,终于下班,她刚洗完澡,原本扎起的长发此时披散了开来,还有些湿漉漉的,身上散发着淡淡的婴儿牛奶沐浴乳的味道,上班时穿的旗袍已经换了下来,换上了一条运动型短裤和一件宽大的粉红色短袖t恤,很是休闲随意。

    听到她的问话,秦叶转头看了一眼,然后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苏壤的身材虽然略显清瘦了些,但还是有料的,若是要形容一下,那差不多就是比“匀称优美”更加清瘦一点,不是那种前凸后翘,直击男性生理本能的魔鬼身材,但却让人看得很舒服。

    特别是在她穿上旗袍的时候。

    说起来,也正是因为她穿旗袍时养眼耐看,她才能从一个洗碗打杂的杂役开始,慢慢受到培养和提拔,最终当上了餐厅领班。

    秦叶知道,这附近其实有不少年轻人正在追求苏壤。

    只不过,她一直给他们吃闭门羹。

    秦叶多看了她几眼,苏壤倒是没察觉,因为她此刻正满脸好奇地看着秦叶身前那一大堆报刊杂志。

    《每日邮报》,《泰晤士报》,《卫报》……有诸如此类在英国非常有名的报纸,也有像《伦敦青少年报》,《剑桥儿童读物》,《泰晤士青年杂志》之类的她听都没听说过的报刊杂志。

    为了省钱,家里没有订报纸,平时看个新闻都是通过电视和网络,因而很显然,这些报刊杂志都是秦叶自己去买来的。

    “哦,这些啊……”秦叶随口道,“是这样的,我想了个故事,打算去报纸或杂志上发表下,就买了些过来,看看给哪家投稿比较合适。”

    给报刊杂志投稿,从而赚取稿费,这是秦叶想到的目前最为合理可行的赚钱途径。


    在早些年的时候,投稿只需要一个名字(用于刊登稿件作者,至于是真名还是笔名,都没关系),以及一个联系地址(用于邮寄稿费),不过近些年来,随着法制的愈加完善,作者和报社杂志社各自责任的明确落实,以及支付方式的便捷化,越来越多的报刊杂志开始要求投稿者可以使用笔名,但必须附上真名,更有甚者已经不再支持邮局邮寄的稿费支付方式,而是要求投稿者附上银行卡号,以便发放稿费。

    不过,在这股变革潮流中,依旧还是有少数报社和杂志社在坚持着以往的传统。

    秦叶想找的,就是这种报刊杂志。

    他买来这些样本,除了想研究一下哪些比较适合外,也是为了方便打电话过去咨询。

    但这一刻,他忽然愣了愣,暗骂了自己一句“傻逼”。

    他没有户口,没有身份证,没有银行卡,但苏壤有啊!

    让苏壤发表,他代笔,不就行了吗?

    不过,转而考虑到苏壤在英国同样是个黑户后,他又觉得之前的想法也没啥不好的,稳妥一点,反正稿费邮寄过来又不会少上一毛钱。

    除了能赚取稿费外,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还能在不注册版权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保护作品版权。

    在这里,有一点需要明确,那就是——版权这东西,并不是在政府机关注册时产生的,而是在作品诞生的那一刻产生的。

    所谓的注册版权,其实就是制造一份关于版权归属的证据!

    而在版权纠纷中,若是有人能举出明确而具有说服力,且比版权注册时间更早的证据,证明他才是作品版权的归属人,那么,他照样可以胜诉,并让法院撤销对方的版权注册登记,从而拿回作品版权。

    所以说,注册版权,其实也不是特别必须的东西。

    只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版权意识开始越来越强,很多人都会为自己的作品注册下版权,以防万一。

    毕竟,他们未必保留着完成作品时的证据,就算保留了,这些证据在将来也可能会遗失,而版权注册作为一项法律证据,又非常有证明力,优先度很高。

    秦叶现在不能去注册版权,但他将文章发表在报刊杂志上,这种公开发表同样是一种法律效力很高的证据,就算有人将他的文章拿去注册版权了,他只要凭借刊登他文章的报刊杂志,就可以申请撤销



第12章 《白雪公主》  
风物无情推荐:  外道  文娱高手  
随机推荐:  大明军工帝国  独步成仙  血染侠衣  混元道纪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搜"文娱之父"
360搜"文娱之父"
语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