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蓝念道:
“阿珍爱上了阿强,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
“飞机从头顶飞过,流星也划过那夜空……”
念完这个,金蓝表情一脸怪异,看着陈涯道:
“这都什么跟什么呀?”
“这歌词啊。”陈涯头都没回。
“这是歌词?这连小学生作文都不如!”金蓝叉着腰说,“你让我唱这种丢脸的歌词,不如让我在地上乱爬!”
“那你就在地上乱爬好了,现在就可以爬。”
“你!”
金蓝每次跟陈亮说话,都会被气个半死,她感觉跟他合作,自己寿命起码要减少半年。
“我说,你真打算写这种歌词吗?”金蓝甩着手中的稿纸问道,“你之前的歌词不写的挺好吗,慢火熬的细水长流什么的,为什么非要写这种?”
陈涯笑了笑,转头看她道:“那不是为了你容易记吗?”
金蓝一愣。
她第一反应是:他居然在关心我记不记得住歌词?
但是她马上反应过来,陈亮怎么可能会关心她?
大概率就是在揶揄她记性差,记不住歌词罢了。
想到这里,金蓝脸又涨红了,想发火。
但是自己记不住歌词又确实是事实,这火也很难找个合适理由发起来。
陈涯继续写歌。
这首《阿珍爱上了阿强》,是五条人乐队最热门的单曲,没有之一。
大多数人听到这首歌,应该是从某动漫听到的,那也确实是这首歌出圈的原因之一。
而这首歌出圈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某档综艺。
陈涯前世的某挡音乐类综艺,五条人最后居然夺得了第二名,这足以说明,听众有时候的口味真的是让人捉摸不透。
说来好笑,这首歌如此奇葩,歌词如此简单,旋律按照贝斯手的说法,“但凡他们懂一点乐理都写不出来”,但偏偏就是火。
不过,火归火,歌词也确实如金蓝所说,是小学生作文水平。
编曲他可以弄得复杂一点,但这是偶像类选秀,而不是乐队类选秀,伴奏再好,也掩盖不了金蓝不会唱的事实。
如果单凭一首《阿珍爱上了阿强》,还是有落选的可能性的。
所以,陈涯还准备了一个后手。
正在此时,房间门被推开了,节目组的助理走了进来。
“太好了,金蓝,陈亮,你们两个都在,有事情要找你们。”
助理迈动着黑色高跟鞋长腿走过来,手里抱着一沓纸,一边说道:
“这是两位关于这次《乌梅子酱》单曲版权授权的合同,请你们两人过目一下,如果有时间,我们现在就可以开始磋商。”
陈涯伸手接过了合同。
在参加节目之前,选手们都跟节目组签订了版权合同。
因为这次节目是需要对词曲人们创作的歌曲综合运营,不光要在直播平台使用,还会把现场版发布在各大音乐软件上,供观众下载。
节目结束之后,还会将所有歌曲,制作成一张专辑,进行打包销售,再捞一波钱。
这中间涉及到比较复杂的利益纠葛,所以每首单曲,都要单独再签订合同。
而且陈涯还跟其他人不一样,他是直接找秦云初的关系塞进来的。
其他人的版权,几乎都已经把歌曲绑定在节目组了,在节目期间创作的任何歌曲,节目组都有优先代理权。
但是陈涯不是。陈涯的合同相当自由,自由到业内绝无仅有。
想来也是,别人不知道,秦云初可是知道的,陈涯是jx啊。
他写的歌要真论起来,公司想要版权,那数字恐怕双方都很难满意,而且陈涯现在是有求于她,她当然不好意思趁火打劫。
这就导致,陈涯手中的这份合同,比别人的要格外厚许多。
趁着陈涯翻着合同,助理若有意若无意地问道:
“嗳,对了,陈亮,我发现,你加入节目签订的合同,和其他人都有些不一样诶。”
415.被陈亮霸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