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成金和孤狼,曾经同属于一个组织。
他知道孤狼之前杀人的武器,是产制西域的一种极其珍贵的天蚕丝,韧xing极好,承受能力极强,是普通鱼线的一百倍左右。
这种天蚕丝细若发丝,别说是在灯光灰暗的慢摇吧里,就是光天化ri之下,也极难看得出来。
正是它的这种特质,用它作为武器,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
想想就知道了。
一根普通的鱼线,在速度和力度达到一定的程度下,也可以轻易把手指胁伤,更何况是比它纤细很多,承受能力又偏偏强很多的天蚕丝。
这种天蚕丝,尤其珍贵,据说一根的价值都在数万元。
组织为了特工安全,同样也是为了整个组织着想,每个特工每次做任务时,都会发放一根,留作防身之用,以防万一。
梁成金想到这里,又仔细回想了一下,孤狼刚才所有的动作,每一个细节。
恩,今天还是第一次看到组织里的其他人做事。
一定要搞清楚。
以后对自己肯定很有用。
恩恩,刚才孤狼走进慢摇吧,靠到李天成背后的桌子上,然后点了一杯红酒,酒没喝,留下张纸条就离开了。
他到底是怎么杀死李天成的呢?
恩……
对了!
梁成金忽然想到什么,不禁眼睛一亮。
孤狼一定是这样做到的。
他走进慢摇吧时,就已经准备好了天蚕丝,靠在李天成背后的桌子时,他将天蚕丝搭在了李天成的身上。
由于天蚕丝细若无形,轻若无物,李天成根本就没有任何感觉,哪怕他当时那么的紧张,要察觉落在衣服上的一根蛛丝般的天蚕丝,也是极不可能的事。
随后,经验丰富的狐狼,无比淡定的叫服务生给他倒一杯酒,然后付了酒钱后,留下纸条,拿着那根天蚕丝,忽然加快速度向前拖动一下,因纤细而显得锋利的蚕丝,这便毫无悬念的割破了李天成的脖子。
梁成金想到这里,突然记得孤狼在离开桌子时,有一个极快的动作,更是肯定了自己的想法。
靠!
真是想不到这天蚕丝这么牛/逼!
前段时间看了一部今年新拍的电影,叫什么《龙门飞甲》,最后有一个情节,那个坏蛋头头还有一个漂亮的坏蛋妹子,连着衣衫和身体被无形的天蚕丝切成无数碎片。
当初还觉得那个镜头特假。
现在才发现,原来不假。
这种天蚕丝真的有那么牛。
用它。
真的可以做到杀人于无形!
而且看孤狼的手法,只要掌握好,还可以做到像他这样,划破了人家的脖子,还要过好久才会断裂而开。
看起来既惊险又牛叉。
就一个字,爽!
三个字,爽爆了!
嘿嘿。
不过最爽的是,本大爷这些年来做了组织安排的,不下三十次任务,每次都留着一根天蚕丝没有用。
当时就是觉得这玩意一根都要几万元,太奢侈了,俺这农村出来的孩子,舍不得啊。
今天终于在孤狼身上,见识到了这种天蚕丝的厉害之处,以后自己除了时光倒退的异能外,算是又多了一个必杀技。
嘿嘿。
可喜可贺!
梁成金刚刚想到这里,却见得孤狼已经走了过来。
孤狼看了自己一眼,略微迟疑,还是向慢摇吧外面走了出去。
“伟哥,既然认出了我,干嘛不坐下来叙叙旧?”梁成金见状,干脆上前几步,追上去叫住了他。
呃,此伟哥非彼伟哥。
因为孤狼的真名叫米仁伟,梁成金以前和他在组织里一起训炼,泡妞打屁聊天时,也就调侃似的叫他伟哥。
不知不觉,梁成金就喊习惯了。
尽管现在已经一年不见,他还是这么叫,他觉得这样喊孤狼,会感到更亲切,会自然地回想起,作为兄弟和朋友的那份温情。
然而孤狼听了他的话,却是拔腿就跑,一转眼就消失在了城市的夜景之中。
“米仁伟
第六十七章:好悲催的暴发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