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将会作出有利于它的决定。1月22日,高思默根据法国外长赖伐尔的指示,离京赴沪,以便与汪伪政府“外交部长”褚民谊举行会晤。2月23日,维希政府在事先与日本商量并征得同意后公开发表废约声明,称:
“为了加强与中国的友谊,法国决定放弃在中国的司法特权,并放弃它在北京使馆区、上海及厦门公共租界、以及上海、天津、广州法租界的行政管理权。法国政府在考虑由此产生的各种问题后,决定尽早实施这一决定,并将它立刻公诸于众。”
在这一废约声明中,维希政府虽然为避免过于刺激重庆政府,故意不声明将放弃的治外法权和租界归还中国哪一个政府,但鉴于法国所归还的租界大多都在日伪统治区内,因此这一废约声明正如日本人所说的那样,实际上是对汪伪政府的承认。对此,北平的汪伪政府也表示欢迎。
不但如此,维希政府在发表废约声明之前对重庆国民政府还做出另一个很不友好的举动。在磋商起草废约声明过程中,日本政府藉口废约声明发表后蒋介石将会对越南和广州湾采取报复行动,提出根据日法签订的共同防御越南议定书的规定,应允许日本立刻派军队进驻广州湾,以加强广州湾的防卫。
2月16日,日本驻法大使米塔尼向维希法国外交部递交照会,转达了日本政府的这一要求。维希政府居然一口应承,当日即照复日本大使,表示法国政府意识到单靠驻扎在广州湾的部队不足以保卫该地抵制外来攻击,因此愿意接受日本政府为此向它提供的协助。
2月17日,日军进占广州湾。维希政府的这一行动使得重庆国民政府经过越南的军需供给线面临遭受日军切断的威胁。对此,重庆国民政府很快就作出强烈的反应,在维希政府发表废约声明的次日即照会维希政府,宣布废止中法广州湾租借条约。
当时还未开始广州攻略的范哈儿,更是直接宣布,将来盟军攻入广州湾后,驻守的法军士兵将会成为战俘。
3月29日,鉴于日本已与汪伪政权签署协议,将于3月30日放弃其对租界的管理权,维希政府进一步与汪伪政府以换文方式先就法国放弃对北京使馆区的管理权问题达成协议,仿照日本做法,也宣布自3月30日起放弃它在北京使馆区所拥有的管理权。 4月10日,又宣布放弃对厦门公共租界的管理权。5月18日,在北平与汪伪政权签订关于归还天津、广州法租界的协定,规定法国在天津、广州法租界区内所行施的行政管理权将于1943年6月5日归还中国;租界内的各道路、桥梁、码头、管道系统等公共工程将无偿移交中国当局;法国当局在最短期限内将管理租界所需的档案、文献移交给中国当局。
同时,协定为法国继续保留了一些特权,规定中国政府应承认并尊重法国政府和侨民在法租界所置的土地和不动产的权利,并将为此采取必要的措施;在1943年2月23日法国政府声明放弃在华租界以前,由法国市政当局批准的合同,特别是关于公共工程如水、电、公共交通等合同,中国当局要根据约定的条件予以充分的尊重;法国侨民在上述区域内的地位仍按照现存条约所作的规定,他们继续享受目前所享受的有关住处、行动自由等特权,当警察移交中方管理,治外法权最终废除时,如果必要的话,法国驻天津和广州的领事可以聘用一些法国警察以确保执行领事的命令和法院的判决;此外,中国当局还要保证维持租界内现存的法国或中法文化机构的运转,并继续支付某些由法国租界当局补贴的机构。
在与汪伪政权接触过程中,维希政府虽然考虑到其在越南的利益,不愿与重庆政府断交,有意淡化与汪伪政权谈判的官方色彩,驻华大使高思默一直没有亲自出面,有关放弃北京使馆区管理权的谈判由法国驻上海领事萨拉特和汪伪“外交部长”褚民谊商谈,归还天津、广州法租界的谈判则由法国驻华使馆参赞鲍思颂负责,辩称协定的签订并不意味着承认南京政府,治外法权和租界的放弃是对整个中国而言的,只不过与地方当局协调解决。
但维希政府配合日本的意图,将租界归还汪伪政权,在当时不但提高了汪伪政权的声誉,并且实际上也等于承认了汪伪政权为中国的合法政府,违背了重庆国民政府向各国提出的南京汪伪组织为日本军事占领区的傀儡,该傀儡组织
第三百五十八节 废除不平等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