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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雪蚕晶

    会诊商议结果,严广把他能动用到的药物资源全部搜了一遍,只要皇帝那边默许,身为太医局医正的他,可以全权运作太医局。 而廖世则回了一趟邢家村,去了他曾经为匿迹而开的药铺子里。

    这间取名“三两”的药铺,廖世只经营了不到五年时间,但廖世在离开铺子去大风岭时,也没有把铺子转手,而是加了租时,一直到现在,租期还有将近三年才上顶。廖世不是商人,但算半个医者,虽然他在离开天牢时,立言此生不再行医治病,但这丝毫不影响他判断药材效用的能力,以及开铺子卖药。

    因为廖世卖药特贵,铺子少有回头客,但也因为廖世从不卖假药,竟又能渐渐培养出一批稳定的客源。有一些不缺钱的门庭,倒不在乎药贵一点,重视的是药材本质,不想一个服药疗程就因为期间出了一次假劣差错,而功效大打折扣。这也是药材生意与其它货品生意最大的不同处,绝不能凑合!

    于是,在价格与质量的两面口碑下,乌棚巷子里的那家药材贵得离谱的“三两药铺”,渐渐的贵名远扬的意义也有了两重。那些嫌贵的人,一般是不会再回来光顾了,而那些信赖三两药铺质量过关的小富人家,则偶尔会差人来看看,看那卖药老头儿回家了没,他租了这个铺面,却不开门做营生,岂不是脑子有问题?所以肯定是有什么事耽搁了吧?

    说实话,廖世倒没想过还要回来继续卖药。他给铺面续了超长租期,主要是因为林杉和莫叶就住在附近村里。万一那孩子有什么异状,他赶回来,可以很快在药铺里配齐他需要的药材——尽管他以炼药为优胜所长,并且附带着连储备药物的器皿烧制,也算是当世工艺制作界中的另类。但有的药材,真的不适合他总是带在身上,跟着他在山野间风餐露宿、淋雨颠簸。

    例如:雪蚕晶。

    雪蚕也属于蚕的一种,它得名的原因,不是因为它以雪为食,而是因为其毒性。这种蚕在还是幼虫时,碾碎取其体液,可以有很好的止血敛湿效果,但如果直接将其用在人身上,人体是无法抗衡其毒性的。


    廖世在山中游荡寻药时。看见野牛群里,有在搏斗中受伤的野牛喜欢往一种植物上蹭,而在它们蹭过之后。即便身上有外伤在流血,却没有吸血蝇敢近身去汲食。这种依靠动物的感觉来发现新药物的做法,廖世不是第一次干,他跟踪牛群观察了一个多月,终于发现那种野牛爱蹭的植物上。那些通体雪白的毛毛虫。

    廖世有着丰富地炼药经验,眼见那些白虫看起来纯净无暇,他心里却丝毫不敢怠慢,何况牛的耐毒能力,跟人体是有着非常大差异的,这种牲口能用来获益的东西。未必适合人体。

    经过多重试验之后,廖世得出结果,雪蚕幼虫的体液毒素。似乎只有野牛能够承受些许。其它的鸡、猪、犬,甚至是马,都有些难以负担,小一些的家禽将雪蚕幼虫误作昆虫啄食,甚至直接被其毒死。但雪蚕成虫后所产的卵。那些如鱼籽一样、但又远比鱼籽晶莹剔透的小颗粒,在刚刚脱离雪蚕成虫体内后。即刻碾碎成液入药,对人体而言,则毒素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而这种药物与草药最大的优胜处即在于,将其覆盖在伤患处,可以增长药物停留的时间,因为这种药液并非纯水性,而是半油脂性的。…

    不过,因为这种药液的取用过程太复杂了,暂时还没找到可以使其即用即取的办法,并且世间药性与雪蚕晶相近的替代药物也已经有不少了,即便遇到有需求的伤患,也没有舍易求难的必要,所以廖世只是将一部分雪蚕晶用特别手法封存起来,不打算再继续研究,差点就此忘却。

    而这一次,因为林杉的伤,廖世倒是第一时间想起了雪蚕晶。

    如果用那种半油脂状的药液涂抹于烫伤处,可以比水性草本药液更接近人体皮肤的特性。雪蚕晶也有很强的止血敛湿作用,并且它的保药性,时间更长,林杉得以每天少换一次药,也十分有利于减少他的伤口感染的危险可能啊!

    没想到曾经的偶尔发现,一时未弃,到了今天,竟可能凭其救人一命,廖世的心情不禁激扬了些。他诊病救人,全凭心情,尽管当年他从天牢里出来时,冷冰冰说过那句话,但如果是在他心情大好之时,偶尔也会顺手为善。然而,对于林杉这个人,廖世不是因为心情的原因才出手,而是凭生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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