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安安听了半天有点不耐烦了,向宋徽宗赵佶说道:“赵大人,你洋洋洒洒说了这么多都是关于见义勇为的,我承认你学识渊博,可这和现在的没什么联系吧!”
宋徽宗赵佶哈哈一笑,就知道不学无术张安安会这么说,于是说道:“张兄,谁说没有关系,且听本大人分解!”
历朝历代为了提倡见义勇为,不但有相应的律法作为保障,还有各式各样的奖励。
秦简《法律答问》一篇里,即有“捕亡,亡人操钱,捕得取钱”的规定。也就是说,凡捉获逃亡的盗贼,若其身上携带钱财,钱物归捕者所有,以奖励捕者,不过这时对见义勇为者的奖励还不是由政府出钱,而是从罪犯身上获取。
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737年),唐代政府正式颁发了对见义勇为、捕获犯罪分子者给予奖励的法令。其内容是:“诸纠捉盗贼者,所征倍赃,皆赏纠捉之人。家贫无财可征及依法不合征倍赃者,并计得正赃,准五分与二分,赏纠捉人。若正赃费尽者,官出一分,以赏捉人。即官人非因检校而别纠捉,并共盗及知情主人首告者,亦依赏例”。开元时期的这项法令开创了国家对见为勇为者给予物质奖励的先河。
那么有奖就有罚,所以见危不救就是罪。
秦代法律竹简中曾规定:“贼入甲室,贼伤甲,甲号寇,其四邻、典、老皆出不存,不闻号寇,问当论不当审不存,不当论;典,老虽不存,当论。”这句话是说有贼入甲家,将甲杀伤,甲向四邻呼救。若四邻、里典、伍老外出不在家,没有听到叫喊捉贼的声音,如情况属实,四邻可免于处罚;若四邻在家而不去救助,很显然要遭到法律的制裁。
汉代的《急就篇》中有:“变斗杀伤捕伍邻。”意思是说,邻居中有打斗之事而杀伤人命,隔壁的伍邻应前去制止而未去,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对于伍邻之人应予论罪。
《唐律疏议》中就将“冷漠”入了罪。该书卷28中规定:“诸邻里被强盗及杀人,告而不救助者,杖一百;闻而不救助者,减一等。力势不能赴救者,速告随近官司,若不告者,亦以不救助论。”若“追捕罪人而力不能制,告道路行人,其行人力能之而不助者,杖八十;势不得助者,勿论。势不得助者,谓隔险难及驰驿之类”。此外,在唐律中还有对于诸如发生火灾、水灾等重大险情应及时通知官府或他人救助的法规。
对于见危不救,宋朝则延续了唐朝的律法!
最后,宋徽宗赵佶进行了总结:“见危不救就是罪!这和有没有十五贯没有丝毫关系,所以本大人刚才的判决有理有据,没有任何错误!”
在一片掌声中,宋徽宗赵佶说完了,丝毫没有察觉自己一方的特邀嘉宾蔡京已经脸色大变而在沾沾自喜!
面对突如其来的神助攻,张安安竟然无言以对,只能暗中感叹:难怪这小子会亡国,这样的猪对手神助攻,哪个对手不欢迎啊?宋徽宗赵佶将自己要说的都说了,不但说了,还引经据典补充得十分完善,充满了说服力,简直让人难以反驳,所以张安安只能无奈跳过一个环节,直接进入下一个主题,哎,被这小子抢了台词,自己少了一个向漂亮小姐姐们展示才华的机会!
张安安极有风度地向宋徽宗赵佶微笑着说道:“赵大人所言极是!那么据赵大人所言,国家通过律法规范国民的行为,告诉国民什么事可为,什么事不可为,不知我的理解可对?”
本来还在洋洋得意的宋徽宗赵佶的脸一下子就垮了,自己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呀,面对张安安的发问,宋徽宗赵佶既不能回答说是,又不能回答说不是,一时间十分尴尬,只能用眼神向场外的特邀嘉宾蔡京求助!
面对这样的局面,蔡京也没办法了,当然了,最主要的是皇帝的对手是仙尊之子,不然以蔡京的为人必定以白马非马这样的诡辩之术上前助皇帝一臂之力,但是现在就免了吧,仙尊之子可不是那么好惹的!
“赵大人,我的理解对吗?”张安安继续问道。
面对张安安的咄咄逼问,宋徽宗赵佶见蔡京也无动静
第三百七十四章 赵人吉断案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