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 世道

    陆翰轩已经没有功夫再为了得不到谁而难过了,自从逃出来了之后,他就开始不停的为了吃饭这件事情折腰。

    原来有时候,人也可以是很不值钱的。

    他终于知道自己曾经在定远侯府时死要活要的那点尊严半点都不值钱,不仅不值钱,连根草都不值。

    已经要入冬了,只铺着一层薄薄的干稻草的墙角格外的冷,四面都在漏风,他有些羡慕的看了一眼窗子里睡着厚厚的稻草堆的乞丐们,艰难的做了个吞咽的动作。

    有朝一日,他这样一个富贵公子,出身公侯之家的少爷,居然也会羡慕一堆穿的破破烂烂,一文不值的乞丐。

    可是有什么办法,他现在可什么都不是了。

    当初他逃跑的时候,顾承宇其实还是给过他几百两银子的,但是一个人孤身在外,虽然聪明但是到底没有经验,他的银子很快就在客栈里花了个精光。

    花光了之后他想回去找顾承宇再要,才发现自己居然已经走出了老远,连回盛京的钱都不够了。

    没了银子,他就什么都不是,这外面的人可不是定远侯府的那些人,看着他的脸就能给他银子使,他先是跟着些人去码头上扛货,可是力气太小了,干不得那么粗重的活儿,过了几天就不能再去了。

    没有一点资本,要做生意也做不成,又不敢露了身份-----他可记得顾承宇说过什么的,千万要跑的远远的,否则被捉到了,命都没了。

    他蜷缩在墙角里,掏出袖子里的一只硬馒头啃起来。

    在以前,他真的绝对不会想到自己会有这么一天,可是这一天终究来临了。

    造成这一切灾难的人是谁呢?他狠狠地咬了一口馒头,因为吃的太急被呛得呛出了眼泪。顺了好久的脖子才把冷馒头吞完了,闭上眼在墙角开始睡觉。

    他睡的很不安稳,周围总有窸窸窣窣的声音-----都是能在破庙里休息的乞丐们进进出出的声音,他已经习惯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忽然有人踩在了他的脚上,他哎哟一声跳了起来,就瞧见几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混混正叼着跟树枝盛气凌人的看着他。

    又有来找麻烦的了!陆翰轩面上有些麻木,但是心里却很有些恐惧。

    是的,有一天他居然会恐惧这种街头无赖,而且是真的害怕的浑身发抖。

    &今天收成不错吧?给钱啊!”为首的小混混长得最丑,腮边一点黑痣,上头还长着几根黑毛,一说话那痣上的毛就一抖一抖的,看着就让人想发笑。

    可是陆翰轩笑不出来,相反,他急的眼泪都快出来了,连话都不会说:哥.....我病了,今天没......”

    一听见这个没字。那领头的黑痣小混混脸上的笑立刻就没了,变脸比翻书还快,立刻伸腿就是一脚把陆翰轩给踹翻了,阴森森的问:“你刚才说什么?病了?没钱?”

    这些小混混都是附近的地头蛇。是这村子里土生土长的人,平日里不务正业,也不事生产,天天在村里游手好闲的。专门欺负外乡人。

    别说像是陆翰轩这种什么都没有的小乞丐,就算是那些在这村里落地生根了,分了田的外乡人。这些小混混们也照样欺负。

    没办法,谁让人家人多,谁让人家是本地人,里正跟乡长自然都护着他们了。

    陆翰轩被踹的后脑勺磕在墙上,捂着头眼里瞬间出现了恨意跟杀意。

    要不是因为自己倒霉了,哪里能沦落成被这群瘪三欺负!

    那小混混被他这么一看居然被看的有些慌,良久才大着胆子又上前拉住他的衣襟把他给揪起来:“他娘的!你敢瞪你老子?!”


    双拳难敌四手,陆翰轩闭上眼睛等待拳头落到自己身上,可是等了足足半刻钟也没等到预期中的疼痛,不由得慢慢睁开眼睛。

    有一把刀架在了那个有黑痣的混混脖子上,那混混已经吓得面色惨白,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陆翰轩愣愣的顺着那刀把往拿着刀的人看去,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是顾承宇!居然是顾承宇!

    而且还穿着飞鱼服!

    陆翰轩又惊又喜,大喊一声:“五哥!”

    顾承宇似笑非笑的看了那吓得浑身发抖的小混混一眼,扬声道:“你刚刚说什么>

    小混混能感觉到那刀架在自己脖子上的冰冷触感,吓得都要哭了------他只是想求财,可不想为了几个铜板儿死了啊!

    &爷,大爷,有话,有话好好儿说......”他伸出舌头舔了舔干涩的嘴唇,把双手都举起来,战战兢兢的求饶:“大爷,我们也都是混一口饭吃而已.......”

    顾承宇将刀又逼近一分,有些不耐烦的皱起眉头,道:“道歉。”

    小混混还没反应过来,顾承宇就已经在他的喉咙上划出一道血口子,沉声重复道:“道歉!”

    小混混彻底明白了,这是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了!娘的,瞧这小子软塌塌的,从哪里找来一个这么强悍的帮手?

    小混混斜着眼睛一看,就知道这个穿着官服的人得罪不起,想了想,结结实实的跪在了地上,咕咚咕咚的朝陆翰轩磕头:“您大人有大量,大人不计小人过,就饶了小人我吧!”

    顾承宇又皱着眉头往后面一扫,似乎是漫步惊醒的掏出一块白帕子去擦刀上的血,回头道:“你们呢?”

    那帮小混混哪里见过这种场面,早就不由自主的跪在了地上,一个字也说不出来了,都吓得瑟瑟发抖。

    一群欺软怕硬的混蛋!

    陆翰轩抖抖索索的从地上爬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眼前这个欺负了自己近一年的家伙。

    他从流落到这里的第一天起就被眼前的这群混混欺负的没有还手之力,往往他赚来的工钱或者是乞讨来的钱很快就会被他们抢走。

    想起这一年来受到的非人的待遇跟委屈,陆翰轩已经不见了很久的胆子忽然又重新壮起来了。

    杀了他们!

    他的心里在这么喊!杀了他们!

    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曾经在这里被一群混混欺负得只能缩在墙角,穿着破衣,看着别人的热馒头流口水。

    不能让任何人知道他原来这么倒霉过。

    绝对不能!

    他鬼使神差的一把抢过了顾承宇手里的刀,干脆利落的砍断了那脸上有黑痣的小混混的脖子。

    鲜血喷涌而出,溅在他的脸上脖子上,衣服上到处都是。

    其他的小混混们吓得屁滚尿流,挣扎着爬起来鬼哭狼嚎的要跑。

    顾承宇很快追上去一刀一个,把他们通通结果了。

    &做,就要做的干脆利落,斩草除根!”他教训已经有些神智不清的陆翰轩,然后看了看浑身脏兮兮



二十一 世道  
顶着穿越者的光环无所不能,庶女扶摇直上成为堂堂侯府的话事人,勾勾手指便让姐姐的男人死心塌地。凡是跟她作对的绊脚石没一个有好下场!----可惜这样彪悍的人生不是顾满的,她只是白花庶妹上青云的一块垫脚石。重生一世,她发誓要让害她的人得到应有的报应。穿越的无所不能的白花庶妹,生性凉薄无能又自私的亲爹,居心不良要人财两得的渣男,还有一大堆麻烦的兄弟姐妹姨娘婶婶,不用一个个来了,一起上吧!重生一世,纵然路途艰难,我也要披荆斩棘!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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