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秦暮饭量少,张妈才出去没一会儿他就吃不下了,放下了碗筷,也不唤张妈来收拾东西,把餐盘往里推了推,手指交叉放在桌上,看着餐盘里的剩菜,就想起了在三亚跟顾云进餐的那晚。

    当然还有一个电灯泡>

    想起那时候顾云说要帮他把青椒吃了,虽然现在想起来玩笑的成分应该居多,但那种悸动就是现在还能清楚地感受到。

    不过…顾云似乎知道自己挑食这个毛病,这可不太好…毕竟自己还是很好养的。

    秦暮突然被自己的想法惊到,什么很好养之类的,要养…也是自己养她。

    重新拿起筷子,秦暮皱着眉头,抿着嘴把餐盘又重新挪到自己眼前,艰难地把剩下的饭菜吃完。

    当然,如果他不露出一副吃毒药的表情,那我真要替农民伯伯感谢他!

    当终于咽下最后一口饭,秦暮手有点发抖地放下了筷子,摸了摸肚子,果然,还是太勉强了。

    其实,张妈端的饭菜实在…不多。

    在椅子上休息了一会儿,秦暮拿起桌上的药瓶把今天的药服了,就把离得不远的四脚拐杖拖了过来,转了个身,手握在两旁的扶手上,一个用力挺身借助工具站了起来,然后一个人在四角拐杖的帮助下慢慢挪到床边,顺势坐了下来。

    微微喘了口气,秦暮用手把双腿抬起放在床上,把底下的被子抽出拨到一边,露出他不久前放在床上的一本书。

    这本书一直跟着他从z市到三亚有兜兜转转回了z市,小心地托起这本书,秦暮翻了翻页面,从里头拿出了一张画纸。

    这张画纸不知道被他在私下里看过几遍,边角都被磨得有点起毛,但是无损画中人的半分颜色。

    那次让顾云给他们兄弟两拍照,最后悔的便是忘了与她合照一张,不过没关系,好歹自己的看家本事没有随着自己腿受伤一起丢了。


    现在想想,当初画下这张画的时候,自己就已经存着什么心思了吧,小冉说得没错,他是喜欢顾云,所以被他揭穿自己每晚靠着一张画睹画思人,自己才会…诶…他绝不承认自己是恼羞成怒了。

    因为刚吃完药没多久,药效渐渐发挥,眼皮渐渐沉重起来,秦暮才把这张被他珍藏着的顾云的素描画重新小心地放进了书中夹好,连同自己的那份心思也小心地藏好。

    一手抱着书,一手拉起一旁的被子,挪了挪身子,秦暮躺平后便沉沉睡了过去。

    张妈看了下时间,估摸着秦暮应该已经吃完饭,敲了敲房门,见没人回应,轻声打开房门,就见桌前的人影已经不在,逡巡了下房间,才看到床上躺着的秦暮。

    略微放松了下,张妈走到床边替秦暮掖了掖被角,秦暮是她从小看到大的,这孩子有多不容易,她十分清楚。

    可是这孩子早熟,很有自己的思想,夫人走后便很少能看到他这么安稳地在这个家睡过了。

    摸了摸秦暮的头发,低垂的头让张妈略微发胖的脸露出了双下巴,而那双隐露皱纹的双眸里永远是十几年不变的温柔。

    视线转到秦暮手上握着的书上,张妈笑了笑,把书从秦暮手中拿了起来,要放在桌上时,没想到一张纸从书中掉了出来。

    张妈蹲下身子把纸捡了起来,翻了个面,一个笑容和煦的女子面容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不是顾丫头吗?怎么…”

    当看到纸上的人,张妈虽愣了会儿,但还是很快就认出画上的人是谁,这不仅归功于秦暮形象传神的画工,还有就是自高中毕业后顾云的面容就没多大变化,只是画中人物的气质比那时候的顾云多了丝成熟的气韵。

    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这情窦初开的秦暮也差不多,即便没什么文化,张妈也能看出这张画的作者当时画这张画是多么用心。

    看了手中的画好一会儿,张妈又看了看床上秦暮安宁的睡眼,顿时有种吾家有男初长成的赶脚,但也不禁感慨缘分的奇妙,不过这顾家丫头跟可可一般大,虽小大个小暮几岁,但却是顶优秀的,两人在一起,却也般配非常。

    不过小暮是个脸皮薄的,如今把人家的画像藏在书里,八成是还没做什么实质性的行动,不过想到秦暮从小到大也没这方面的经验,倒也释然。

    看来,活到这个



第九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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