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渐渐暗下来,夕阳却还在山梁上燃烧。
旬日要塞透着一层昏红而腐朽的血光,像是妖异的火莲。
白衣士子到达要塞时,样子很狼狈,头上的板冠掉了,脸上不知道在哪里磨趁了一道血痕,手上的细剑沾满了污泥,身后的粮草只有五辆了。迎接他的是个略显臃肿的朝歌青骑,这人不是风轻夜,不论是真的还是假的都不是,之所以这样笃定,是因为在出去城时蒯无垢曾经在人群中远远的见过风轻夜一面,虽然仅仅是惊鸿一瞥,而且风轻夜也并没有看向他。
年轻而莽撞的三等男爵站在那人身旁,他只关心粮食。
三等男爵皱眉道:“还有两车呢,为何不在?”
蒯无垢的名字叫无垢,现在却是浑身污垢,然而就算如此,他仍然把腰挺得笔直,神情也是那般懒洋洋的,他微笑道:“我能活着走到旬日要塞,已经是三生有幸了,你们能得到五车粮食,也应该感谢昊天大神。毕竟,我只有一个人,一把剑,而被你们逼离要塞的人却有成百上千。”
是的,他被劫了。
就在刑洛率着一百骑兵离去后不久,那些看上去胆怯而肮脏的老鼠们把他团团围住了,在那一刻,绵羊变成了饿狼,麻木化成了凶狠,他们大叫着冲上来,扯开麻袋,捧着黄澄澄的粟米往嘴里塞,边塞边笑边哭,仿佛饿了一千年。
白衣蒯无垢是个仗剑走天涯的人,他周游列国时,见过不少饥饿的奴隶,但却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疯狂的场景。于是,他拔出了腰上的剑,想把带头的那人耳朵削掉一只以示警告,结果却被人像拧只小鸡一样拧起来。幸好,遥远的地方突然响起了一阵号角声,那些正准备把怒火发泄在他头上的人听见了号角声,齐齐的怔住了,就像一具具石化的雕塑一样,下一个瞬间,他们便又变回了老鼠,慌不择路的向四下里逃窜。要不然,别说粮食还能不能保住,怕是连他自个的小命便就此交待了。
真是一场危险的旅程。
旬日要塞并没有陷落,虽然它残破的让人心悸,放眼看去,到处都是战火带来的创伤,坍塌了一半的房屋,街道中遍布着碎石,摇摇欲坠的泥巴墙,被火烧得乌黑的城墙,插满了箭的箭塔,破烂的铠甲,满身伤痕的士兵。
老鼠从那坑坑洼洼的街道中窜过,一点也不怕人,一支羽箭从天而降,把它射翻在泥水潭里,一名魁梧的士兵从墙头上跳下来,提着它的尾巴,嘴里嘀嘀咕咕:“不错,不错,可以煮上一锅汤了。”
“唉,这便是号称永不陷落的旬日要塞么?曾几何时它是何等的风光啊。”
蒯无垢语重心长的感叹着,此刻,他骑着一匹跛脚马,跟随在那个肥胖的人身后,三等男爵骑着高头大马走在他的身旁,一脸的阴沉。至于他那匹雪白漂亮的白马去了哪里?很不幸,它被一名看上去很强壮的逃难者抢走了,时至如今,他还记得那人冷笑着的脸。
天之道,盗亦有道啊,他们只拿走了我的马,却没有取走我的脑袋,我是否应该感谢他们?
蒯无垢闷闷的想着。
沿着积满脏水的街道走向军营,一路上,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士兵们都对他们行着默而无声的注目礼,不过,蒯无垢却知道,这些士兵是在向他身后的粮车致敬,他们的目光是如此的饥饿,与那些盗亦有道的强盗没什么两样。
狭长而破败的街道里飘着令人作呕的味道,像是陈积了千万年的阴冷雨水,突然暴露在了烈日之下所散发出来的霉烂味。蒯无垢没有捂住鼻子,因为捂住了也没用,满城都是这种味道,离军营越近,这种味道越浓,熏得人头晕眼花。
这是,死亡的味道。
蒯无垢皱了皱眉,嘴巴上的小胡子往上翘起来,浓密的胡子把鼻孔挡住了些许,臭味不是那么浓了。他正想笑一笑,却转眼看见了城墙上那些飘来荡去的头颅,一排又一排的头颅像是南楚的葫芦瓜一样,只不过,它们并不是生长在瓜藤上,或是人的脖子上,而是被插在戟尖上。他的眼神极好,甚至看见戟杆上,那些干涸的、乌紫色的血条引来了一群群嗡嗡乱叫的苍蝇。
把目光放得更远,那里是要塞的另一面,黑压压的秃鹫像是翻滚不休的云层。
这哪是人间啊,简直就是地狱。
主导这场战争
第九十三章 成王败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