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是高高的山峰。
远远的看去,青灰色的底部,中间的颜色有些光秃秃的,最顶端的,则是白茫茫的一片。
这种靓丽的风景,在大唐是如何也看不到的,很多人,大多数人,一辈子也很难看到这样的场景。
雪山,说的就是这一种。
可惜的是,这一路上,将士们并没有心思去看这些靓丽的风景,美丽的雪山,蜿蜒曲折的道路,峡谷,各种各样的风景。
景色不错,可是时机却很不对。
军人,职业军人。
是这个世界上适应能力最强悍的人,没有之一。
两年的雅州特训,两个月的进吐蕃,这么长的时间,他们早已习惯了这里的气候,虽然有些时候还是觉得很不舒服,可作战依旧没有什么特别大的问题。
十天之后,他们重回故地,来到了那片不久前才攻下来,又放弃的阵地。
上面的工事依旧还在,没有丝毫的凌乱,似乎根本没人去在意这些,就连李靖他们,也都没有去多看一眼,只是派了一些斥候上去看了眼,发现没有敌军之后,又让将士们上去补了水。
追击的前几天,李靖刻意的压下了追击的速度。
杀敌固然重要,但将士们的身体更重要,虽然之前在守阵地的时候,他们也算是经过了较长时间的休整。
可突围的时候,却是饿着肚子走的,这对于身体的消耗比较大。
所以,前几天的时候,基本上可以保证将士们每日都有至少五个时辰的睡眠时间,这些时间已经足够了。
到了后来,睡眠的时间便改了,日落之后停止追击,日出之前做好一切准备,只等天色微亮的时候,就全力追击。
至此,后面的辎重小队已经被抛开了近百里的距离。
当然,吸取了之前教训的李靖,留下了足足五千人的主力来押运那些粮食,而主力身上也携带着半个月的粮食,加上后面还有一只两万人的运输队,所以接下来,几乎不可能会遇到之前那样的情况。
而这一次,李靖可是下定了决心的,不灭吐蕃势不还。
‘呲……’
手起刀落,沉重的横刀,借助着自身的力量,借助着战马疾驰的力量,轻而易举的划开了对面那人身上的铠甲,连带着的,是一道巨长的伤口,鲜血瞬间横流,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
所谓的铠甲,就是一些兽皮制作而成的。
吐蕃很贫穷,穷到让人无法想象,身着明光铠的唐军,每一个人都能让对方羡慕到死。
往往杀死一个唐军,就会有无数的吐蕃人一拥而上,不是鞭尸,而是扒掉他身上的铠甲。
解决了面前的敌人,李四面无表情的继续挥舞着手中的横刀,胯下猛一用力,战马吃痛之下,只能继续卖力的向前奔去。
唐军的主作战方式是骑马快速赶路,迅速的机动到有利位置,然后下马进行步战。
虽然有了改进版的马鞍与马镫,可问题还是很多,训练一名骑兵,不只是让他能够坐在战马上就可以的,包括作战时的姿态,如何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发挥出最大的力量,如何躲避而不跌落下马等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
总而言之,训练一名合格的骑兵,至少需要一年的时间,而训练一名可以从容上战场,并且可以寄予厚望的骑兵,至少也得两年起。
而这两年里,就不用指望他们进行步战了。
李靖的雅州军还是以传统的步战为主,因为他没时间去搞那些,虽然骑兵转步兵需要一定的时间,有可能会延误战机,但延误战机就延误了,总不至于让将士们去送死。
但这不代表着李靖的雅州军没有在马背上作战的能力,虽然不如正统的骑兵,但是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胜算依旧要大于对方。
随着大军的推进,先前犹入无人之境的情况一去不返,接连的伤亡,遭到埋伏的消息不断的传来。
李靖派出去的斥候,更是死伤惨重,不是斥候大意,也不是技不如人,而是以有心算无心的情况下,即使再怎么警惕,也总有中招的时候。
“老大,追不追?”疯狂的屠戮着,铠甲上,脸上,到处都是红色的血液,刀尖朝下,还有鲜血顺着刀
第三八八章:我带你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