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停了片刻,又重复道:“极好。”
话音落,莫公公已经回来,陪着笑道:“沈少卿,这是皇上指了说要留给沈爱卿的好茶,今天才沏了这头一次。”
沈念一倒不是那么讲究的,或者说,任职以后无法讲究,有时候一日三餐都抽不出时间,别说是这些附庸风雅之事,既然是皇上特意留用,他才细细品了两口。
皇上心情已经好转,说了些凤庆郡主闯入长春宫找郡马的笑话,说是真把太后气得不轻,连声说,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当初和亲将她嫁的远远,免得日后心烦,又说郡马长了两条腿,就不能出去走走,有必要大惊小怪,喊得天下人都以为郡主弑服一样。
沈念一听太后的意思,想必也知道薛郡马不过是想出去走动走动,凤庆郡主对他越好,他在家中才感到越是压抑,幸而是及时离开宫廷是非地,才缓和了两个人之间的关系,想想也是,太后在后宫中,这些年,什么人什么事不曾见过,凤庆郡主要是有心,在太后手中学得两招散手,也够她哄着薛郡马欢欢喜喜一起过日子了。
最有效的手段不学,最有用的人不请教,以前还不知道是谁说凤庆郡主是那一辈中最聪明的一个,真正是聪明反被聪明误了。
喝完一盏茶,皇上指着书桌另一角摞得尺把高的奏章问道:“沈爱卿可知这些又是什么?”
沈念一的眼角余光早就扫到这些上面,皇上将其放在瞩目的位置,却又过于整齐,好似从来不曾翻阅,却偏偏生怕他看不到,但是皇上没有开口,他不会主动询问,这会儿问起来,他微微一笑,却笑而不语。
“难道你已经想到了?”皇上大有兴趣,上半身微微前倾,“朕才刚刚提了一句。”
“这些奏章的侧面有盖有大理寺的印戳,要是微臣再猜不出是什么,皇上倒是要见笑了。”沈念一继续说道,“既然有大理寺的印戳,而没有经过微臣之手,那么只能是秦正卿的手笔,特意放出这样多,微臣想,上头必然都是有关微臣平日的一举一动。”
人无完人,沈念一自问也不可能处处都做到尽善尽美,那么身边要是再多一双探究的眼,想必能够记录在案的也不会太少,但是秦思冉是很不明白还是假糊涂,不用他辛辛苦苦来摘录,大理寺里头一直就有皇上布置的眼线。
只是,那位眼线要聪明的人,毕竟是直接听从皇上的调令,鸡毛蒜皮的都圈拢下来,皇上每日里只需看他的举止就不够时间,只需要挑选最重要的出来,指明一二,甚至说,那位眼线还有些偏袒于他,很多细节替他擦得很干净,很美观。
要是哪一天,沈念一确认是哪位同僚,约莫还会谢上一句。
“沈爱卿果然猜中了。”皇上随手取过一本,当着沈念一的面,翻看数页,却又放下来:“沈爱卿可知为什么这些年,你为大理寺立下汗马功劳,朕却没有再提升你的官职,没有扶持你坐上大理寺正卿之位?”
“皇上是觉得微臣还需要多多磨练。”沈念一答得很四平八稳。
“还有呢?”
“秦正卿无功无过,更适合正职之位。”
“还有呢!”皇上的语气已经更显轻快,朝廷上下明的暗的,谁不说皇上最是偏袒大理寺沈少卿,此人才是龙椅边的左膀右臂,也有几人联名上书,请皇上拨正其职位,皇上很认真看过,这些人都与沈念一不过点头之交,并非是他特意请人出来讨要。
“皇上想给的,微臣要推也推不开,皇上不想给的,微臣苦求苦恼不过是自寻短见。”沈念一觉得皇上既然要问,那么就把话摊开来说,在皇上面前,什么时候要藏,什么时候要放,他向来分得很清楚。
“原来,你一直是明白朕的心意,那么必然不会因此而埋怨朕对你不公了?”
“从来不曾。”
“好一个从来不曾,要是换做别人来说,朕大概还要起了三五分疑心,从沈爱卿口中说出来,却让朕深信不疑。”皇上知道沈念一是个极其骄傲的人,他可以将自己的本职做到最好,却不会索要更多的认可,或许在他心中,被自己认可已经是最好的答复。
“所以,秦正卿坐着正职才恰如其分。”
“是,朕不会抹去他的正职之位,
第三百一十四章:从来不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