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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创“元和体”——元稹

    元稹,字微之,别字威明,河南洛阳人,唐朝大臣、文学家,北魏宗室鲜卑拓跋部后裔,北魏昭成帝拓跋什翼犍十四世孙。少有才名,明经及第,授左拾遗,进入河中幕府,擢校书郎,迁监察御史。由工部侍郎拜相,后出任同州刺史,入为尚书右丞,出任武昌军节度使。去世时年五十三,追赠尚书右仆射,与白居易同科及第,结为终生诗友,同倡新乐府运动,共创“元和体”,世称“元白”。其乐府诗创作受到张籍、王建的影响,“新题乐府”直接缘于李绅。有《元氏长庆集》传世,收录诗赋、诏册、铭谏、论议等共一百卷,现存诗八百三十余首。

    元稹,生于东都洛阳城南,父元宽,母郑氏,为北魏宗室鲜卑族拓跋部后裔,家族久居洛阳,世代为官。八岁时父亲元宽去世,家贫无业,幼学之年,不蒙师训,其出生书香门第的母亲郑氏,担起了教育元稹的担子。十五岁的元稹为尽快摆脱贫困,获取功名,选择投考相对容易的明经科,参加朝廷举办的礼记、尚书考试,以明两经擢第,却一直无官,闲居于京城,但没有终止勤奋学习。家庭藏书为他提供了博览群书的条件,京城的文化环境和他的广泛兴趣,陶冶了他的文化修养,得陈子昂《感遇诗三十八首》诗及杜甫诗数百首悉心读之,始大量作诗。

    二十一岁的元稹寓居蒲州,初仕于河中府,正当驻军骚乱,蒲州不宁,借助友人之力保护处于危难之中的远亲,乱定后,与其家少女相爱。二十四岁的元稹第二次参加贡举,中书判拔萃科第四等,并入秘书省任校书郎,大他八岁的白居易也同登书判拔萃科,从此二人成为生死不渝的好友。

    元稹,出身中小地主,门第不高,只有入仕以后,才有结婚高门的资本,在任校书郎后不久便娶韦夏卿之女韦丛为妻。据韩愈《监察御史元君妻京兆韦氏墓志铭》云:“选婿得今御史河南元稹,稹时始以选校书秘书省中。”岳父韦夏卿授东都洛阳留守,赴东都洛阳上任,由于韦丛是韦夏卿小女,割舍不下,于是元稹、韦丛夫妇一同侍从韦夏卿赴洛阳,元稹夫妇就住在东都洛阳履信坊韦宅。元稹次年初才返回京城,而依据元稹诗文韦丛则久居洛阳,这一阶段元稹因家事多次往返于京城与洛阳。


    元稹和白居易同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元白同及第,登第者十八人,元稹为第一名,授左拾遗,职位为从八品。元稹一到职立刻接二连三地上疏献表,先论“教本”,再论“谏职”、“迁庙”,一直论到西北边事这样的大政,同时旗帜鲜明地支持裴度,对朝中权幸的抨击,从而引起了宪宗的注意,很快受到召见。

    元稹奉职勤恳,本应受到鼓励,可是因为锋芒太露,触犯权贵,反而引起了宰臣的不满,贬为河南县尉,白居易罢校书郎,亦出为县尉。此时,母亲去世,元稹悲痛不已,在家守孝三年。

    三十一岁的元稹被提拔为监察御史,奉命以详覆使身份出使剑南东川。初登官场的他大胆劾奏不法官吏,平反许多冤案,这一举动触犯了朝中旧官僚阶层及藩镇集团的利益,很快他们就找了机会将元稹外遣——分务东台。东台,就是东都洛阳的御史台,用意在于将他排挤闲置,即便遭受到这样的打压,元稹仍然坚持为官之初的原则,秉公执法。正值仕途受挫时,其贤淑聪慧的妻子韦丛盛年而逝,韦丛之死,对元稹打击很大,写下了有名的悼亡诗《遣悲怀三首》。

    因弹奏河南尹房式不法事,被召回罚俸,途经华州敷水驿便宿于驿馆上厅,恰逢宦官仇士良、刘士元等人在此,也要争住在上厅,元稹据理力争,却遭到仇士良的漫骂,刘士元更是上前用马鞭抽打元稹,打得他鲜血直流,最终被赶出了上厅。后来,唐宪宗便以“元稹轻树威,失宪臣体”为由,贬元稹为江陵府士曹参军,从此开始了他困顿州郡十余年的贬谪生活。

    元稹因才华出众、性格豪爽不为朝廷所容,流放荆蛮近十年,三十七岁的元稹一度奉诏回朝,以为起用有望。途经蓝桥驿曾题诗留赠命运相似的友人刘禹锡、柳宗元,抵京后,与白居易诗酒唱和,意气风发,收集诗友作品,拟编为《元白还往诗集》,但书稿未成,却突然与刘禹锡、柳宗元一同被放逐远州。元稹“一身骑马向通州”,出任通州司马,流落“哭鸟昼飞人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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