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好文,字惟中,自号河滨渔者,大名府东明县人,进士及第,参与编修《辽史》,《金史》和《宋史》。历仕元英宗、泰定帝、明宗、文宗、宁宗、顺帝六朝,官至光禄大夫、河南行省平章政事,以翰林学士承旨一品禄终其身。
李好文,进士及第,授为大名路浚州判官,后入朝为翰林国史院编修官,国子监助教。有一次,盗贼偷窃了元太祖成吉思汗庙中的神主牌位,李好文上言:“按照古代的礼制,神主应当用木头制作,用金银玉石制成的祭祀用具,应当别用一间屋保管起来,以免被盗。自我朝先祖建国以来,已有七八十年,每次遇到大的礼节,都是临时将祭祀用具取来用,太常博士不过是按照惯例应答用而已。以前,诏令臣下纂修《集礼》一书,而令各省和地方各郡设置专门部门进行纂修工作,这样做自然长久难以修成。礼乐之事应以朝廷所制订为标准,地主郡县哪里有什么礼乐!”李好文告知掌管太常仪礼院的长官,请上级从部下属吏中选择了几个人,又请求调用书库中的各种有关文字材料,以采录选择,三年之后,该书纂修完成,共50卷,起名为《太常集礼》。
后来,李好文被迁升为国子监博士,正赶上父母去世,解职归家,守丧完毕之后,又被启用为国子监丞,升拜监察御史。当时,朝中又用“至元”年号纪年,和以前重复,李好文上书说:“年号袭用过去已经用过的,自古以来也未曾听说。袭用过去的名字,却没有当时的实际,不见得有什么好处。”并且谈了现在比不上元世祖忽必烈至元年间的情况十几条。到河东去检录审验狱中的囚犯,有一个叫立拜拜的囚犯,犯的是杀人罪,却未找到凶器和足够的证据,押了14年还没有决断。李好文说:“哪里有判决不了的案子拖延这么久的!”下令立即将其释放。诸侯王的师傅撒都剌用脚把别人踢死,许多人都说:“依仗王爷的势力而杀人,比使用凶器还恶劣,况且是在向别人勒索时而杀了人家,其情节尤为严重。”下令将撒都剌处以死刑,消息传出,河东为之震动。之后,李好文受命主持河南和浙东两道廉访司之事。
皇帝在太庙中举行祭祀,诏令李好文主管太常礼仪院之事,到元宁宗的庙中时,派阿鲁问李好文说:“哥哥可以向弟弟行拜礼吗?”李好文和博士刘闻回答说:“即帝位在别人之后,就应该行后代之礼。”元顺帝便行了拜礼。从此以后,元顺帝每次亲自主持祭礼,必定命李好文充任礼仪使之职以辅助祭祀。
除为江南行台活书付御史,李好文还未出发,又改任为礼部尚书,参与编修《辽史》,《金史》和《宋史》,除为治书侍御史后,仍然参与修史的工作。不久,命李好文参议中书省之事。工作十天后,因编修史书工作繁忙,仍回原职任治书,后来,又任命李好文为陕西行台治书侍御史。当时,行台之中官吏人员不够,李好文一人独自处理行台中的各种政务。朝廷派使者出巡西蜀,使者官报私仇,污蔑西蜀廉访使曾文博,佥事兀马儿和王武等人犯罪。曾文博被迫害死;兀马儿忍受不了拷打而被迫承认有罪,王武不屈服,被处以轻君侮上之罪。李好文闻听后说:“奉使代替天子巡行四方,应当察问民间百姓的疾苦,处罚邪恶,伸张正义。而现在,从行者到各郡县,不曾听说举劾过一个人,惟独有关的官吏,却没一个能够幸免的,这怎么符合正大光明的原则呢?”李好文便率领御史极力辩解王武等人的冤枉之情,并谈了十几件奉使不不法的事情。至正6年,任李好文为翰林侍讲学士,兼国子监祭酒,又迁改集贤侍讲学士,仍然兼任国子监祭酒的职务。
李好文出朝任参知湖广行省政事,改任湖北道廉访使,不久,又召任为太常礼仪院使。元顺帝因为皇太子年龄逐渐长大,为加强教育,开设端本堂,令皇太子入学其中,令右丞相脱脱,大司徒牙不花二人负责端本堂的事务,而命李好文以翰林学士的身份参与教育皇太子之事。李好文极力推辞,上书宰相说:“古代三代的圣明君王,莫不把教育太子放在优先的位置上,盖帝王君主治理天下之术为根本,古代圣贤的道保存在经书之中,而传司经书是为明习治天下之道,出京师治理民政事务是为了锻炼能力,关系重大,关键在于要选得合适的人。如果自身的品德行为不足为人模模,便不能胜任养育太子德行的重任。
第四十七章 《长安图志》——李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