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芳兰之举

    蓟王凡有所问,四人必有所答。且又趁“籍田礼”后,联袂而来。

    其中深意,蓟王焉能不知。

    增设女博士,许是后宫共识。

    故先由中书令赵娥上疏。再由四贵人,旁征博引。蓟国亦未有“后宫不得干政”之说。后宫垂帘称制,亦是祖例。四贵人“丰姿绝色,聪敏才明”,皆须眉不让。欲为天下女子正名之心,蓟王感同身受。

    安贵人虽晚来,却与七位小姐姐,早有羁绊。陪蓟王泛舟南下,将偌大的三足踆乌船宫,打理的井然有序。性格柔中带刚,颇有女中豪杰之风貌。敢爱敢恨,深受蓟王宠溺。

    这便直言道:“夫君为安置远来胡女,遂开立蓟乐府。坊中织肆,多有女工。家中寝肆,亦多有女客庸。闻宣帝时,有披香博士淖方成,白发教授宫中,号‘淖夫人’。更有才女班婕妤,四十又七被召入宫,任女师,赐号‘曹大家’。夫君光融天下,明以照奸。何不‘萧规曹随’。将历代先皇芳兰之举,立为长久之策。传于后世。”

    刘备轻轻颔首:“如贵人所言。此乃国策,需问政群臣。披香博士,古而有之。然瑞麟博士,却是首创。且看群臣何言。为夫再做计较,如何?”

    “妾等,遵命。”知蓟王忧心此举,易遭人诟病“巧立名目,擅开后宫,方便之门”。

    反而不美。宜当先问计群臣。若群臣皆无异议,再开诚布公,广而告之。令千万国民悉知。若民意汹涛,便是蓟王,亦不可强为。

    逢大朝会。

    蓟王将中书令赵娥上疏,遍示众人。

    不等群僚齐看。上庠令郑玄,起身奏曰:披香博士,前汉已置。主公亦曾授宋贵人此职。今以少府代黄门,除两汉四百年,内官专权之祸。开府以来,自中书令以降,皆奉公职守,并无差池。且少府女官,多出女校。国人子女入校修习,蔚然成风。十载之内,必出大家。加之南宫少府与后宫,向来泾渭分明。女官非女婢,更非女嫔。故老臣窃以为,立女博士,未尝不可。

    不愧天下儒宗。一席话,滴水不漏。

    萧规曹随乃其一,绝宦官乱权乃其二,民间女学成风乃其三,蓟王公私分明乃其四。

    尤其蓟国无宦,社稷无患。

    至于民间如何,王宫如何,祖宗家法如何,皆逊其次。


    尤其前后二次党锢,天下士人受牵连者,不计其数。痛定思痛。蓟王不用刀锯余人,启用女官。用心良苦,上下皆知。

    女子年十五出仕,年三十五致仕。二十载青春作伴,唯有中书令,中书仆射等,寥寥数人,可入蓟王宫。余下众女官,皆放出宫。还有更多女校生,无缘少府。女博士,遂成安家立命,不二之选。

    留校任教,聘入署寺。亦或是寻章摘句,开设私学。即便嫁为人妇,终有所依。

    蓟王环视群臣,居高下问:“诸君以为如何。”

    “臣等,附议。”群臣下拜,异口同声。

    “如此,分设『沉月博士』、『披香博士』、『瑞麟博士』,并各城女校,悉数划归少府所辖。”蓟王又道:“由太学、大学、并王子馆、女校,四方会考,择优取之。如何施为,由少府与各方商榷。务必广开言路,不得徇私。”

    “喏。”中书令赵娥,趋步下殿,肃容下拜。

    赵娥年纪稍长蓟王数岁。距致仕为期不远。太妃有言在先,当以贵人礼聘之。无出意外,中书仆射荀采当补之。待荀采致仕,入蓟王后宫。又当何人补位……

    便有人暗自思量。

    百思不解中,忽得一线灵光。

    抬头悄看蔡少师。

    “喜贺诗就酒,隔壶手自温。”

    “上宾思下句,急煞后来人。”

    论承上启下,非蔡师女莫属。

    年二十造王陵。年三十造大舡。待诸子长成,人各一支远征舰队。开拓荒洲,向化诸夷。聚土封王,薪尽火传。

    朝会后,新一期《朝闻日报》,遂将少府选立女博士,公之于众。本以为,一国之政,影响有限,岂料日报一出,天下才女闻风而动,皆北上应试。其中不乏“博学有才,妙于音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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