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周末,韩忆羽照例要起了个大早,照例要冲个头发,照例又有人会被韩忆羽从被窝里拽起来。
天气不错,心情也不错。
韩忆羽从床上坐了起来,伸了个懒腰,这才按停了闹钟。对于平日里睡觉睡到自然醒的他来说,那手机的闹铃就只有每个周末用的上。
当韩忆羽起床的时候,寝室却是一片哀嚎声。韩忆羽大骂一声,“擦!”,翻身跳下床,指着他的一群土牛室友,“你,你,你,还是你,今天谁给我冲水?”
要说韩忆羽烟瘾并不大,奇怪的是他在洗头的时候却总是爱叼着根烟。虽然他一周就洗这么一次头发,可谁喜欢在周末大清早被人从被窝里拽起来给他冲水。
哥几个假装没听见,紧紧的拽住被子,像野鸡一样把头深深的扎进被子里。
韩忆羽也不管有没有人理自己,知道一切照例又要用肢体说话,“点兵点将,今天是那个傻逼给我冲水,点到谁那他就是那个大傻逼,哈哈哈,枪王,就是你了”,说着就去扯枪王的被条。
其他人松了口气,这才探出头了。
枪王哀嚎一声,见韩忆羽过来扯自己的被条,双手紧紧的拽住自己的被子,张开口恶狠狠的就往韩忆羽伸过来的手咬去。
一阵鬼哭狼嚎之后,韩忆羽穿着个裤衩,右手揉着满是泡沫的着头发,左手夹着根烟,枪王靠也是大裤衩子靠在一边,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往韩忆羽头上倒水。
“慢点,水流到我背上了,傻逼!”
“还他妈要求多,小心老子不伺候,傻逼!”
“草!”
“草!”
一到周末,这202路公交车总是那么拥挤,韩忆羽今天运气特别好,抢到一个座位,这得以让他有机会开始幻想:先和媳妇去拿婚纱照,再去逛逛街,怎么也得哄她买件厚点的衣服,天气已经转凉,可不能冻着她,然后吃个豆米火锅,经济又划算,这个媳妇会同意,可这带她去看电影就有些麻烦,自己得想一个好点的借口,不然自己这抠门的媳妇可不会让自己花这个钱;最后当然是磨着媳妇开个房,做那人世间最神圣的事,上星期媳妇那啥亲戚来了,可把他憋的够呛。
一到站,韩忆羽飞快的跳下车,只想逃离这尴尬的地方。
当一位挺着大肚的女子上车的时候,韩忆羽本着一颗五好青年热忱的心,赶紧站起来说道:“这位姐姐,您来坐在这儿吧。”
见有人给自己让位子,那女子却没有高兴的样子,脸色反而有些不好看,转过头看了看韩忆羽,勉强挤出一丝笑容,说道:“不用了,你自己坐着吧。”
立志要在新世纪传播雷锋精神的一位五好青年当然不会会放弃任何一次助人为乐的机会,韩忆羽坚持说道:“大姐,怀孩子是一件辛苦的事,你就别客气了。来,快请坐下吧。”
面对韩忆羽的热情,那女子脸都绿了,只见她深呼一口气,才说道:“都说漂亮的女人都是白痴,我看你长的挺好一小伙子,怎么也没点眼色。姐姐这是胖点,不是怀孕好吗?”
除了尴尬中的两人,整个公交车上的人无不捧腹大笑。
不对,还有一个人没有笑!
一个穿着白衬衫、西裤皮鞋的年轻人,似乎缺少锻炼,脸色苍白毫无血色,眼神也有些呆滞,他扭头看着车窗外的车水马龙,似乎周遭的一切都提不起兴趣。
这是一个典型的上班族,除了朝九晚五的上班,其他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别人也不会把注意力放在他的身上。
就在韩忆羽跳下公交车的那一瞬间,这个年轻人的眼神却恢复了神彩,渐渐锐利了起来。他拿起手机打了个电话,望着韩忆羽逐渐远去的自言自语了几句,眼神又慢慢黯淡了下来,一副对生活失去希望的样子。
青年边上坐着一个老人,隐隐约约听着几个词,“一切照旧……按计划行事……搞不懂……h社会大哥……还是少先队员……”
尴尬的韩忆羽跳下车,还没走两步,就顿住了脚步,他看了看周围,脸色慢慢阴沉了下来。
韩忆羽并不是小气的人,当然不是因为刚才公交车上的尴尬,虽然助人为乐不成反而闹了个笑话,他却一点也没往心里去,还有些骄傲和满足。
第十四章 取你狗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