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着心爱的马儿穿梭在森林中,斑驳的阳光让着树林间也有了一份看不懂的雅致,老约翰从怀中掏出了一份皱了的信,缓缓展开。m
“亲爱的肯特:”
“如果你能够看见这份信,说明天主还没有把你带走,那么你也该考虑考虑之前我们商量的事情。”
“你不可能一辈子不回来,难道你真的想要等到噩耗传来的那天,才后悔自己所做过的事情?”
“父亲年纪很大了,前段时间摔了一跤,他现在已经无法继续做什么,每天只能移动很短的距离,看上去十分的可怜……”
“尽管他从来都没有对我们说过什么,但是我们都知道,他非常的内疚,后悔他曾经对你所做过的一切。”
“看在他已经老的快要去见天主的份上,我和所有家人请求你,如果可以的话,回来看看他,哪怕只待几天……”
信不长,但是内容让老约翰有些……揪心。
约翰是他成为淘金者之后的名字,用来掩盖自己的真名,年轻的时候因为理念的原因他和他的父亲争吵之后离开了家门,并且发誓即使没有家人的支持,他也能够用自己的双手为自己拼搏出一个未来。
很显然,他高估了自己的能力,也低估了社会的现实,在走投无路之下,又不愿意回家承认自己的失败,他成为了一名淘金者。
那是淘金者最好的时代,人们都说在西部的旷野中隐藏着数不清的财富,他真的信了,从他踏足西部的那一天起,一来就是十几年。(前文有述老约翰其实并不老)
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他几乎已经忘记了自己的过去,忘记了曾经有那样一个老人总是对他不客气,嘲笑他的梦想,拒绝他的要求。
直到几年前他意外的碰到了来寻找他的哥哥,才和家里又有了新的联络,同时他也才知道,家里人从来都没有放弃寻找过他。
只要他的哥哥有空,就会到西部来,因为他在来西部之前,和曾经工作的同事说过,要来西部寻求财富。
为了这样一个虚无缥缈的线索,西部每一个城市都有他家人留下的足迹,只为了找到他。
年少时因为气盛,所以他不愿意回去,只是想要向父亲证明,他所有的想法都是对的,他一定能够成为自己想要成为的人。
现在不愿意回去,是没有脸回去,即使他不愿意承认,也不得不承认,他错了,他父亲才是对的。
有时候东西拿起来很容易,但是放下去却很难。
回忆着记忆中苍白的过去,老约翰把信重新装回信函里,贴身装好。
这段时间的杀戮,以及营地里微妙的变化让他有一种烦躁的感觉,特别是自己受伤的这条腿一直在警告他,淘金者并不是充满梦想天真的职业。
也许某一天,一不小心,他就会把自己的生命丢在这片旷野中,甚至都不会有人知道他发生了什么,死在了什么地方。
金矿太诱人了,
紧紧攥着缰绳的手有些发白,内心的斗争非常的激烈,过了好一会,他才叹了一口气。
这次多带一些矿石回去,凑个三五千块就回家去。这些钱或许不算多,但至少能够在家乡开一个小店。
突然间他抬头看向了一边的灌木丛,伸手就把猎枪举了起来,在他的注视下,一只兔子从灌木丛中蹦了出来,走走停停。
老约翰观察了一会之后,枪口已经微微朝下,可突然间他又抬起枪口朝着灌木丛开了一枪。
电影里不总是这么演的么,正在隐藏的家伙不小心露出了声响,然后不知道从哪来了一只鸟,或者跑了一直兔子、猫之类的东西,让人错以为没有人在那。
一枪过后里面没有任何的杂音,没有人强忍着疼痛哼哼唧唧的装作别人听不见,也没有重物倒地的声音。
他快速的退弹重新填装了一颗子弹,极为熟练的反手把猎枪插在了马鞍的枪套上,他双手抓住缰绳用力一抖,刚才的枪声传出去之后很快就会有人过来查看。
他这次进山是一个人,淘金者们是什么德行他也很清楚,就算是他自己,遇到了落单的人也会有一些不太友好的想法。
三十米外的
第一零五七章 传奇的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