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西域的三百人是精挑细选的,基本上都能提刀作战,但是最精锐的当然是一百洛国敢战士和六十名洛墨成员。
敢战士是典型的战场杀伐,结军阵几乎是本能的,包括洛仲堪在内各个都是壮汉,而且这些敢战士都是全能,从骑射、刀枪剑戟,没有他们不精通的,即便是在敢战士之中,这些人也都是佼佼者。
洛墨则是从散落在各地的墨家之中挑选出来的,更擅长一对一的厮杀,但无论是敢战士还是洛墨,打起马贼来都是轻而易举。
这一队马贼人数还不少,大概有五百人左右,若是周围的部落,那应当算是比较大的部落了,他们人多势众,若是寻常往西而走的行人,恐怕还真的不一定是他们的对手。
但是洛仲堪一看他们锈迹斑斑的武器,还有身上就连皮甲都没有,这不过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这一次出行,仅仅三百人的队伍,却带了大量的马车,就是因为要带着甲胄,弓弩这些威力强大的军备,还有许多药物等等。
这些马贼刚刚呼啸而过,迎接他们的就是一波箭雨,仅仅一波过后,在敢战士定点射箭的情况下,这些人就减员了十分之一,数十具尸体从马上落下。
潺潺的鲜血流出,面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惊恐表情,似乎没想到为什么肥羊会突然生长出锋利的牙齿。
洛仲堪伸手将面甲拉下,老祖宗说过,不要被那些生锈的武器划破皮肤,否则会死。
他在面甲之下撇了撇嘴,感觉有些无聊。
不论是行军,还是赶路,当然是不能着甲的,那样会让士卒感到疲惫,但是出门在外,万一遇到特殊情况,来不及着甲那就万事皆休了。
毕竟有甲和无甲的战斗力那是天差地别的。
所以一百名敢战士是轮换着披甲,时时刻刻有二十人是着甲的,洛仲堪手中长枪一指,朗声道:“儿郎们,碾碎他们,留几个活口,问问他们是从哪里来的?”
敢战士们大声笑着,“遵命,您的命令,我们的意志。”
然后呼啸着骑着马一拥而上,区区二十多人而已,对着数百人冲锋,竟然更加的气势磅礴。
“首领,他们好像有甲,比匈奴人的还要好。”
马贼的首领不以为意道:“有甲又怎么样,那些劣质的甲胄,砍几下就会碎掉,我们数百人难道还会惧怕区区二十人吗?”
他的确是和匈奴人的仆从军作战过的,但问题是匈奴人自己的盔甲都胜不过汉人,双方的冶铁技术不在一个层次,更不要说仆从军了。
这是典型的坐井观天,眼中即世界,而后果,只能用很严重来形容。
敢战士们策马上前,直接刷刷刷就是一波箭雨。
力大势沉的箭矢又准又快,堪称箭箭毙命。
反观马贼一方的武器就连盔甲的防御都破不开,更别提他们的箭矢了,实在是脆弱的可笑。
被匈奴赶到这片陌生的土地上,实在是再正常不过。
等到洛仲堪冲过来,双方短兵相接,随意一枪就将一个马贼扫了下去,然后被汹涌的马群直接踩死。
洛仲堪左冲右突,如入无人之境,没人是他的一合之敌,但凡碰到长枪的要么直接毙命,要么落在地上被马群践踏而死,他长这么大,从来没遇到过这么弱的敌人。
敢战士们同样不遑多让,这些久经战阵的战士三五成群,收起弓弩,手中挥舞着兵器,宛如一支支利箭一样的冲进了人群之中。
什么叫猛虎入羊群?
大概描述的就是现在的场景,只能用惨不忍睹,血肉纷飞来形容。
敢战士骑在马上,随意的猎杀着。
马贼们很快就发现这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他们根本就没有丝毫的反抗能力。
“撤!”
“快逃,这是魔鬼!”
第三十八章:伟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