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赖和好色只是孙九霄的保护色,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迅速退后几步,用手臂挡在眼前,口中叫着非礼勿视,表现出了真正的僧人该有的样子。
但这也让他承受了巨大痛苦,钻心的疼痛在胳膊上蔓延开来,两只巨大杀人蜂只是一刺,就在孙九霄胳膊上留下两个手指粗细的血窟窿,深可见骨。
不仅如此,这种突变的杀人蜂已经超越了普通蜂类的范畴,即使在发动攻击之后,坚韧的锋刺也不会被折断,低空盘旋中,两只马蜂再度刺向孙九霄。
“真邪性!”孙九霄抽出腰间软剑,反手一扫。
那马蜂速度虽快,还是被一剑削掉了翅膀,摇摇欲坠中,被孙九霄一脚踩了下去,臃肿的肚囊登时爆开一股彩色脓液。
剩下一只趁着空档,一屁股扎进孙九霄的肩膀,一击得手,在空中上下纷飞,颇有些叫嚣的意味。
擒贼擒王,当即孙九霄擒着软剑杀向那女人,此人的身份已然昭彰,必是追随在天狼身边的苗疆草蛊婆。
控制蛇虫鼠兽对于草蛊婆而言并不困难,其控毒本事就连中原毒坛都望而生畏,但她们本身并不具备实力,只有一些护体的药粉。
一来,在苗疆偏远山区她们受到愚民供奉,出行有护卫在旁,根本没必要练功夫。
二来,练蛊是一件很消耗精力的工作,蛊非降,不存在以术法控物的技艺,几乎所有的蛊物都是由蛊婆亲手培养的。
就像这里的杀人蜂,每一只都是这个女人亲手养大的,有练功的时间精力她反而会选择多养几窝毒蜂,草蛊婆向来信奉自然与生物的力量。
如此距离,孙九霄有把握一剑封喉,却在剑锋即将要刺中女人脖子的时候,从旁斩出一把带火的长刀。
“火御正雄!”
孙九霄被逼退回来,略有震惊,迅速将这十二小时内发生的事件连接在一起,得出结果,“原来,昨天晚上你只是一枚烟雾弹,天狼真正的目的在雷霆。并不是杀死,而是打伤……”
欲杀孙九霄,先破雷霆。这是摆在天狼面前的首要问题。
因为雷霆是野战方面的顶尖高手,想要以蛮力击破除非是比孙九霄还要厉害,那种人放眼华夏都数不出两只手,倭国自然也是屈指可数。
就算是有,也不会受天狼调配,所以他选择打伤雷霆,大量杀人蜂携带的毒蜂随着翅膀震动被都落在空中,借着雷霆的伤口流入血液,迅速发作。
所以,雷霆在第一时间失去战斗力并非意志薄弱,而是他已经中毒,慌乱之下孙九霄也无暇顾及,雷霆便和实力较弱的邵兵一起成为队伍的累赘。
剩下的孙九霄和阿福,还有二十万毒蜂要面对,即使在狂蜂浪潮下苟延残喘保得残命,还有全盛状态的火御正雄等待着他。
“孙九霄啊孙九霄,越到后来,我就越不舍得杀你。”天狼从密林深处走了出来,他拍着手掌,唏嘘不已,“因为我发现我们很像,从你身上,能看到我年轻时的模样。”
“不带这么埋汰人的。”孙九霄咧咧嘴。
“随你怎么说吧。”天狼耸肩,并不强求,笑道,“这六十万毒蜂原本是留给雷老五的,但你的发展已经不可收拾,竟然比他更让我在意。”
“六十万?”孙九霄抬头环望,“我看这里有二十万就撑死了。”
“还有四十万在罗峰那边。”天狼耐心的解释着,“其实这也不能怪你我,要怪就怪白清扬,是他把邵兵投入战场,无奈之下,我才用这种方式来创造一个意外死亡的环境。总要做到天衣无缝嘛。”
“这么说,这两天以来你都在筹办这件事咯。”孙九霄认真的问道。
“恩。”天狼点头,“所以,我亲自来享受胜利的果实。”
“完了。”孙九霄吁了口气,不等天狼再发出笑声,就抬起麻痹的胳膊指向天狼的鼻子,“你完蛋了!”
“蜂毒已经发作了么?”天狼有些意外,笑声依旧,“这是非洲杀人蜂的变种,拥有更快的速度,更大的凶性,以及更强大的毒性。你和关阎教给我一个道理,质变达不到的结果,量变或许是另一条通往成功的道路。你的医术太厉害,厉害到几乎百毒不侵,但我打赌,这二十万杀人蜂是你解不掉的毒。”
第三百零六章 击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