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穿今]宫妃养儿日常
天色昏暗下来,村子里不像是城里,即便是到了夜里,也依旧是灯火通明的。
此时的村子,只隐约有附近的几户人家是亮着光的,其他的地方则都是昏暗一片的。
沈玉柔走在前面,她的步速不快,因为这边路不好走不说,还看不清路。
而张明远则缓步跟在她身后,如闲庭散步一般,他是军人,从十六岁参军因为身体素质极好,所以直接被录入到特种兵部队里面,进行的军事训练,十几年来,都是在最危险的地方蹚着,所以这种乡间小路对于他来说,完全不算什么。
张明远看着前方不远处纤细的身影,不由得想起来以往的回忆来。
他比沈玉柔大六岁,沈玉柔出生的时候,他已经到了记事的年纪,沈玉柔从小就长得特别的娇小玲珑,各自小小的,手也小小的,整个人都小巧的不行。
就算是在同龄的女孩儿之中,沈玉柔都是最小最可爱的那一个,她性子软不怎么爱说话,但是手上做活的时候却很是利索。
他一直都喜欢带着她玩,听到她软软的叫他“明远哥哥”,他就恨不得摘月亮送给她。
等到他十六岁的时候,沈玉柔才十一岁,性子越发沉默起来,听到他不上学要去当兵的消息,整个人僵硬在那儿,好一会儿才缓过神来。
她没有哭,甚至村里其他的几个爱慕他的姑娘哭了,但是沈玉柔也没有哭,只在他走的时候,给他准备了个书包,书包里放着一些玩意和吃的,当时他就想:等他赚钱了能耐了,就回来娶她。
去了部队之后,人真的不能把自己当人,你得把自己当成畜生,才能从那些艰苦的训练项目里面活过来。
最初的时候也苦,是不同于做农活的辛苦,即便是他也觉得很难熬,好在跟他一个队伍的,都是村子里选□□的人才,在这方面都忍了下来。
在特种兵部队待了几年,整个人进行的封闭式训练,他没回过家,闲暇的时间都拿来念书了,他爹给他写了信,虽然不是他爹亲手写的,而是村子里的学生代劳的,说的就是沈家闺女学习多好多好。
他当时就觉得,当兵了也不能不学习。
其实在部队里多得是能人,他见的太多了。
就说他的顶头上司,训练的时候从来没有说过一声苦,告过一声累,每天都在埋头训练,到了晚上还要学习到大半晚上。
人家不是村子里出来的穷人,人家爹是煤矿厂老板,家里的钱少说也上亿,是真正的富二代。
但是,他的那位上司就是以富二代的身子,在军中熬出来了,十八岁就成为了最年轻的外交官,跟着部队一起去了越南,越南话说的十分顺溜。
到了二十三岁的时候,官职已经很高,因为腿脚受伤才从前线退了下来,到了后方在休假的时候请了几个辅导老师,从初中的书本开始教起,一直教到了大学,也就用了一年多的时间,然后当年就考上了本地的名牌大学研究生,人家的文凭只有高中水准,但是就是考上了研究生。
一年半研究生毕业考上博士,三年博士毕业,六篇论文全部是a级等级,在学校成为了一个风云神话。
他当时就觉得备受鼓舞,从此也跟着上学学习,他的脑子不笨,花了两年考上了研究生,因为任务繁重,学习的时间不多,所以用了三年才写完了研究生论文。
他没打算考博士,就跟着上司一起赚点小钱,在闲暇的时候跑业务,几年下来再全国的几个大城市都买了房,身上的存款少说也有几百万,等到这个时候,他才有了底气,敢来娶他心中的女人,即便是她生了孩子,他也要她,只要有心,没有什么是办不成的。
张明远给自己鼓劲,其实心底还是没有底,不然也不会这么鼓励自己。
沈玉柔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停下了脚步,她就站在小溪边上,这里没有外人,村子里的人都在过节,而因为小溪溪水清澈,波光粼粼的,所以这里的环境还算是亮堂。
张明远站在她身后不远处,抿了抿嘴唇,还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沈玉柔转过头来看着他,说道:“张明远……”她实在是不太习惯叫他哥哥,便直呼了他的名字。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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