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锁定郎战的气味,然后再将郎战的气味特征转变成逻辑语言,输入专门的仪器后,便能让这台仪器变成比泰戈和博科嗅觉灵敏百倍不止的电子狗,帮助他们搜寻郎战。
雷森和他的“步特团”在找到郎战藏身的旅馆后能死咬住不放,就得益于这种电子狗。
紧咬着郎战不放的除了珐国人的电子狗,还有雷国的电子人——不,准确的叫法是电脑人。当郎战从将近二十五米高的楼顶上向南边的居民楼跳去,在破窗而入,然后又顺着落水管降落到街面上后,距离他大约五十公里的地方,一辆suv内,一个戴着顶宽檐帽,身上显得比较臃肿的白人男子睁开双眼,对坐在身边的一个同样装扮、同样体型的黑人男子说:“终于进去了。”
黑人男子眨了眨眼睛,说:“耗时八分多钟,比之前快了三分钟。”
白人男子:“珐国人修改了后台密码,否则的话,绝对不会超过三分钟。”
“他们找到加百列了?”
“找到了,正在展开追击——”
“那我们等等再说。我忽然响起了仁国人的一句名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我们就做黄雀好了。”
白人男子正要接话,前方的驾驶员,一个戴着副眼镜的黑人说:“我赞同003的意见。只要听见加百列这个名字,我的脑中就会闪过一些画面——我们的前辈用他们的血和生命告诉我们,加百列并不好对付。既然珐国人愿意帮我们打前站,那就等他们拼个两败俱伤再说。”
白人男子和黑人男子集体沉默,稍后,白人男子将自己的右手从车载电脑的接口处拔出来,说:“他们不会白死的!加百列,注定将成为我们的垫脚石!”
郎战发现未能摆脱珐国人的追踪,他想了想,决定弄一辆代步工具先。对面,正好有一辆车开过来,他在身上掏摸两下,摸出一张银行卡,然后在车子将要从他面前驶过的时候,猛的往前一冲,在“吱嘎”的急刹声中,掏出了手枪。
开车的是一个白人青年,他打开车门,拎着一只棒球杆满脸怒容的下来,张嘴正要喝骂,忽然发现一把枪指着自己,一怔,赶紧改口说:“不要开枪,你要什么尽管拿走。”
白人青年手上的棒球杆系铝合金材质,郎战一把抢过来,手指发力,直接在棒球杆上留下几道印痕,然后,他把银行卡往白人青年胸口的口袋里一插,说:“你的车我要了。”然后捅捅他的腰,上车,挂档轰油门,绝尘而去。
白人青年站在车子扬起的灰尘里,借着路灯灯光看了看棒球杆上的手指印,再掏出银行卡看了看,咬牙道:“狗屎,当我是吓大的?”说着,掏出手机报警。
没过多久,一架直升机便飞了过来,稍后,雷森等人驾车赶到。“是你报的警?”直升机上,一人拿着扩音器朝白人青年喊道。
一辆一辆车子开过来,居首的是一辆车顶上架着速射机枪的装甲车。白人青年不禁傻眼,呐呐道:“我,我只是被抢走了车子而已?!”
白人青年有眼力和自知之明,看出来雷森等人与普通警察不同,为他们的气势所摄,立刻收起了纳税人的傲气,变成了五好市民一枚。
雷森是从当地交警那里接到的情报,他下车,走到白人青年身边,详细询问了劫车人的相貌特征,用力在白人青年肩头拍了一巴掌,说:“小子,你运气不错!”然后上车,命令直升机先行追击,然后催促驾驶员加速跟上。
雷森一行有二十余辆车,好多车上,都架着机枪甚至单兵,白人青年呆呆的看着车队从他面前消失,自语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运气不错?难道刚才那个家伙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湖大盗不成?”恰在此时,他的手机响了,他打开看了看,眼睛狂眨两下,说:“不会这么巧吧?!”
手机屏幕上,是他的女朋友发来的一张电子版的《驯鲨记》的电影票,电影票的正面,正是郎战脚踏鲨鱼在海上驰骋的特写画面。电影票上的郎战,眼神坚毅,脸上和的上半身肌肉条条纹起,全身上下透着一股阳刚之气。易容过的郎战,面部特征虽有改变,变化却不是很大。而他的眼神,即使隔着假瞳,依旧难掩锐气,这也就难怪白人青年会看走眼了。
白人青年又紧张又兴奋,立即拨打女朋友的电话,电话接通后说:“丽萨,我的车
第八百五十二章电脑人当黄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