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却偏偏要去学导演,真是暴遣天物!
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右边一间房间传来开门的声音,一个白色棉质长袖T恤淡蓝色牛仔裤的女孩儿走了出来。
一头乌黑的青丝在脑后梳了一个整齐的马尾,瘦弱的肩头有若刀削,笔直的长腿包裹在牛仔裤里,透着几分青春的活力。
她的脸型略显刚硬,但是完美的眉毛却平添了几分清爽。
整个人高挑消瘦,带着淡淡的冷漠和飘逸。
唐朋愣住,居然是在飞机上有过一面之缘的王非。
王非在看到唐朋的一刹那,也有些意外的惊讶,明显已经认出对方。
她大方的走过来,站在唐朋面前伸出纤长雪白的手掌,淡淡的笑了笑:“我叫王非,或者叫我Shirley也可以。还记得我么?”
唐朋站起身,轻轻握住她的半截指尖。
她的手纤细嫩滑,有些微凉。
“当然记得,只是想不到居然能在这里见到你,真巧。”
戴思琮和顾家辉都有些愕然,前者奇道:“你们俩居然认识?”
王非点点头,紧挨着戴思琮坐到沙发上。
“前几天回内地,回来的时候我们搭同一趟班机。”
顾家辉笑道:“那就再好不过了,年青人之间更容易沟通一些。”
戴思琮也点头:“Shirley你准备一下,待会儿就开始录音。”
王非嗯了一声,起身又回到那间房间,只不过明亮的眼眸很是惊奇的看了唐朋一眼。
这个和他一样来自内地的家伙,居然就是这首新歌的创作者?
“以目前香港乐坛的风气,一首带有校园民谣风格的国语歌曲,会有很好的前景么?”
唐朋直接把心里的话问出来,当然他自己已经有了否定的答案,只是不明白对于香港乐坛潮流把握很准的顾家辉以及戴思琮到底是这么想的,他可不信这两人会逆市而上认为这首《白衣飘飘的年代》会大红大紫。
“呦呵,才来几天啊,居然就研究起香港乐坛的潮流风向了?”
戴思琮不咸不淡的刺了一句,看来对于唐朋不学音乐学电影的事情还是耿耿于怀。
唐朋只好拿杯子喝水,不予回应。
顾家辉摊了摊手:“主意是戴老板出的,他是很看重这首歌的,要不然也不会怕赶不回来被别人买走而拜托我出面找你。”
戴思琮顺了顺气。
“你要知道,哪怕是再如何成功的天王巨星,也不可能每一首歌都红。任何一个歌手都要有一个蛰伏期和酝酿期,然后在某一刻爆发出来,光芒四射。Shirley拥有非常高的天分,但是她正处于这个酝酿期,几乎不可能一出道就大红大紫,要大众接受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对于内地出身的她来说更是如此。”
戴思琮喝了口茶水,娓娓道来他的想法。
“这首歌在香港不会太红,但是它的水准决定了绝不会扑街,这就足以让Shirley完成一个内地女孩子到香港新人歌手的顺利过渡。既保留一丝内地音乐的灵动淳朴,又有着香港音乐的华丽缠绵,这就是我给Shirley的定位。”
唐朋只能伸出大拇指,这位香港乐坛的传奇人物非但教人唱歌的本事无出其右,就是这份包装歌手的眼光也绝对一流,难怪经他调|教的歌手无不是天王天后级别的成就。
“老师……”
一个二十六七岁很是精神帅气的男子走进来,先是喊了戴思琮一声,接着跟顾家辉打招呼:“顾先生也在?真是太巧了,我正想找您呢!”
正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的唐朋,循声望去,看清来人,一口水“噗”的喷到地板上。
第二十三章 音乐教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