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则是产生万物而不占有万物的道德。道教认为,人的修炼、精神完满的最高境界是“道”。“道”是如何产生的呢?葛洪提出“道起于一,其贵无偶,各居一处,以象天、地、人,故曰三一也。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人得一以生,神得一以灵。” 并且自认为这是对老子智慧大道的发挥。老子曾指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而自然的要义是“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由之,只有“道法自然”才符合道德的思想。高尚的道德在于繁生万物而不据为己有,帮助万物而不自恃有功,引导万物而不宰制它们。唐代道教学者、医学家孙思邈就是这种精神的实践者,他的医学理论以天人一体、生而不有说为基础,谓“天有四时五行”,“人有四支五藏”,“阳用其形,阴用其精,天人之所同也”,“良医导之以药石,救之以针剂,圣人和之以至德,辅之以人事,故形体有可愈之疾,天地有可消之灾。” 孙思邈本人“学殚数术,高谈正一”,不仅医术精湛,而且品德高尚。道教的这种生而不有的精神具有相当的实践性和普世意义这种实践性和普世意义,提出了世间事物持续平衡发展的观念,揭示出人类要顺应自然,效法自然法则,有所为而有所不为,才能得心应手,取得成果;如果强行索取,则会适得其反,破坏和谐,不能达到很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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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六十二章:心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