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逃。
趁他病,要他命。
早已经打出真火的文念戈狂吼道:“杀!”
其他人也嗷嗷叫着扑上去。八个战斗经验丰富、胆大包天的特种兵猛冲猛打,将剩下的几十号敌人打得哭爹喊娘。
文念戈等人并没有追出多远,因为他们这些人知道,丧胆的敌人就是没有獠牙的毒蛇,连吓人的资格都没有。
他们见好就收,开始打扫战场,开始选取战场上对自己有用的东西。
姜新圩这次又是选的手雷和弹匣,他就如贪财的老地主,不断往自己怀里塞着。
等大家都觉得拿得差不多了,将那些重要的却又带不走的东西炸掉,之后他们就撤退了,撤往丛林中。
所有人都知道,丛林有利于大家遮挡和隐蔽,也能给大家提供食物来源。
因为打了胜仗,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昂。
姜新圩也完全融入了这个小小的集体,“隔壁老王”不断被人喊出来。
有人开玩笑道:“隔壁老王这绰号不好听,还不如叫迫击炮呢。”
投出的手雷又准又远,还真如一门人形迫击炮。
可在文念戈看来“迫击炮”这个绰号并不好,战斗中喊他的话容易让人产生误解,以为是下令发射迫击炮弹。
特种兵取绰号一方面是因为保密,一方面是为了好喊,但千万不能取那些容易误解的绰号,否则容易产生不必要的混乱。
行军到安全地带后,几个人开始讨论下一步的行动方针。
因为大家的情绪都很高昂,很多人提议就留在这里不断消灭敌人,完成出发前上级交给大家的任务。有人则认为杀入敌人腹地,调动敌人来回奔跑,一样可以消灭敌人。
姜新圩没有发言,因为他不懂打仗,在他看来两种方法都可以,也各有利弊。
留在原地可以以逸待劳,战斗力不受损失,能给敌人大量杀伤。可是一旦被强敌包围,后果很可能严重,甚至有可能全军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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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61章;隔壁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