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应当只论所立之法,于百姓,于大宋,是有利还是有害,而不应当以其琐碎就废除。”
对于赵顼“与民争利”的顾虑,王安石也有解释:“至于为国之体,摧兼并,收其赢余,以兴功利,以救艰厄,乃先王政事,不名为好利也。”
最后王安石反过来批评赵顼:“市易务如果子行人事,才立得七个片区,这样的小法令太多太多,陛下要是在这些小事情上检察太苛,会让臣子产生畏缩情绪,不敢做事。”
第六百三十一章 解释
“为政,应当只论所立之法,于百姓,于大宋,是有利还是有害,而不应当以其琐碎就废除。”
对于赵顼“与民争利”的顾虑,王安石也有解释:“至于为国之体,摧兼并,收其赢余,以兴功利,以救艰厄,乃先王政事,不名为好利也。”
最后王安石反过来批评赵顼:“市易务如果子行人事,才立得七个片区,这样的小法令太多太多,陛下要是在这些小事情上检察太苛,会让臣子产生畏缩情绪,不敢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