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文家宅子所在的街道较为安静,并非街心,两旁都是住户,并没有什么门面。
从她脚下的位置走回家不过半柱香的时间,换算成现代计时,十分钟而已,在此之前她已经步行测算过几次。
“掌柜的,来一份飘香大馄饨。”沈如初笑道。
她偶尔也到这里来吃夜宵,铺子不大,但因为坐落在两条街的交叉口,又近街心,占尽了地利,所以生意火爆。
那掌柜的认识沈如初,知道她是新嫁过来的新嫁娘,夫婿是一个小武官,笑道:“夫人您稍等,我这就给您做大馄饨,香油、蛋皮都多放么?”
沈如初摇摇头,道:“适中就好。”这家生意之所以好,不仅仅的地利问题,还因为这大馄饨确实味道很好,皮薄,馅多,味鲜,而且老板特别和气。
不论贫富,走到这里都能吃得起一碗热腾腾的大馄饨。
沈如初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她吃馄饨只是个幌子,真正的目的是来看看这里的地势,目测一下这里的人流量,打探一下这个地块的租金。
这个地块的确好,来来往往的人很多,别看这一爿小店,顾客倒不少,不一会的功夫来来去去了十几个吃馄饨的人。
“夫人您的大馄饨,趁热吃。要辣酱么?”掌柜淳朴地笑着。
沈如初摇摇头,她不大能吃辣。
“掌柜的,这个店是你自己盘下的吗?”沈如初笑道。
掌柜嘿嘿一笑,道:“这是祖传的小店,传了三代人,做了三辈子的馄饨,不瞒你说。我真是做够了。不想做馄饨了,可又不会其他手艺!我希望我下一代不要再做馄饨喽。”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一眼灶房,那里立着一个少年,眉眼与掌柜有几分相像。
沈如初笑了笑,道:“总会有办法的,令公子现在做什么?”
掌柜干脆坐下来,道:“做什么?我送他去读书,榆木脑袋,不是读书的料;送去学武,折了两次胳膊腿。又被赶了回来。哎,真是文不成,武不就。看来,还是要做馄饨喽!又香又嫩的大馄饨。”
他一边说一边爽利地起身往灶台那边走去,嘴里还吆喝着,忙的不亦乐乎。
沈如初咬了一口馄饨,真的满口余香,鲜美至今。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一个清冷的声音道。
沈如初单单听了这声音就忍不住回头。真是一幅好嗓音,男低音中透着清冷,若是寻常百姓恐怕没有这份冷然。
只见她身后侧坐了一位紫衣男子。
那衣料一看就贵重,裁剪也十分精细。整件衣服正熨帖地穿在他身上,没有半分不适宜。
沈如初向来不喜欢穿得花红柳绿的男人,总觉得花哨而轻浮,但一身紫衣穿在那男子的身上却颇有些重量。不但不轻浮,反而衬托了他一身的好气质,在往来顾客中。那么得格格不入而又鹤立鸡群。
他的五官算不上英俊,与清秀也无缘,但却中规中矩,方正而大气。浓密的眉毛稍稍向上扬起,小眼睛,但很深邃;嘴唇微厚;肌肤算不上白皙,却是健康的小白色。在那一身紫衣的映衬下,显得此人霸气。
想到霸气,沈如初联想到一个词:霸气外露。
“公子,您真的要在这里吃东西?”随从显得有些为难。
沈如初心中冷笑。
掌柜似乎看出了那随从的难言之隐,趁着给别的桌子送馄饨的档口,上前笑道:“小哥请坐。小店的馄饨在安阳城颇有些名气,我们祖上三代在此做馄饨,先皇帝陛下衡嘉爷微服私访的时候,还到小店吃过馄饨呢。没什么吃不得!”
沈如初听了这话,觉得好笑——这掌柜的看似淳朴,说话也是绵里藏针:连先皇帝陛下都吃得的东西,你们难道比衡嘉爷还尊贵?
衡嘉爷是大燕国的第二位皇帝,是当今圣上永初爷的皇祖父,就算是永初爷亲自来了,出于一个“孝”字,也不能表现得比当年衡嘉爷更高贵。
“掌柜的,来两碗馄饨。”那人又说了一句。
“好勒,客官您稍等!二十文一碗的大馄饨两碗。”掌柜的又吆喝开了。
沈如初起身,道:“掌柜的,收钱。”她还要去别的地方看看。
当掌柜的过来取钱时,就
104猪狗人神秘来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