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道都相当不错,蔬菜也是各有各的滋味,牛肚汤惊人的好喝,席勒在味蕾上努力的分辨着调味料,准备自己回家之后复刻一下。
更令人惊讶的是马丁点的那道蚂蚁卵,白色的蚂蚁卵里偶尔还能看见黑色的蚂蚁幼虫,但是已经被炸至金黄,然后又用柠檬汁和辣椒酱凉拌,吃起来既有油炸的脆香,又酸酸辣辣的十分开胃。
就连克拉克都连吃了两勺,然后表示,“蚂蚁是勤劳的搬运工,我们不应该吃它们的幼虫。”
马丁则对美国人的见识短浅表示了鄙薄,他说:“你认为我们是趴在岩壁的蚂蚁洞里把它们的卵给抠出来的吗?得有多少人去扣蚂蚁卵能供得上这么大一家餐厅?”
克拉克左右望了望,发现几乎每张桌子上都有这道菜,显然这是这里的招牌菜,从数量来看,抠蚂蚁洞肯定是来不及的。
“我们这里有正规的昆虫养殖业,也算是墨西哥城的支柱产业了,绝大多数你们能在这里吃到的昆虫和昆虫幼虫都是从养殖场里出来的。”
“我们又不是野人,当然知道吃野生的昆虫可能会吃出问题,而且我们的文明可比你们长多了,早在1000多年前,昆虫就是我们餐桌上的食物了。”
每次听人说美国历史,克拉克都没话答,于是他只能撇了撇嘴继续吃饭。
席勒则有些好奇的说:“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古老的国度,他们当中的不少比墨西哥的人口更多,所需要的粮食也更多,但并未发展出成体系的昆虫美食,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更闲。”马丁笑了笑说:“你可能觉得中国古代人那么多,又闹了好几次饥荒,他们为什么不吃虫子呢?”
“事实上,吃昆虫是一件很麻烦的事,首先你需要从根源上建立一门学科,辨别哪些虫子能吃,哪些不能,就像东方的草药学。”
“然后你需要搞懂虫子的生长环境,就像你采摘蘑菇和其他植物,不过不同的是,植物是种在地里不会跑的,想捕捉虫子却要看点运气。”
“就像是蚂蚁美食,在很早之前没有人工养殖的途径的时候,大家也都是靠掏蚂蚁窝,但是想找到蚂蚁窝基本就是碰运气,其他虫子也差不多。”
“而且抓虫子可比采摘植物风险高多了,掏蚂蚁窝一不小心就容易被蚁酸喷进眼睛,很多有毒昆虫也就等在人们的必经之路上,轻微的会皮肤红肿溃烂,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人死亡。”
“昆虫体型又小,就算蛋白质比较高,也不是一种高营养转化率的食物,可以说是费了半天劲得不到多少肉,只有在基本不缺吃穿,也没有大规模饥荒的情况下,才会发展出类似的美食文明。”
席勒明白了,简单来说就是墨西哥人吃饱了撑的去掏虫子,掏完了之后觉得抓都抓住了,不如尝尝,于是就发展出了一系列食用昆虫的文化。
在中国的某些地区有类似文化,但相对比较小众,大概也是因为古代的中国人确实没那么多时间去追逐这些小玩意儿。
三人吃的非常满意,于是出发启程参观大金字塔。
开车行驶在墨西哥城中,克拉克依旧为这座城市现代与古老融合的美丽风貌而感叹,很快一座庞然大物出现在了天际线上,全世界最大的金字塔就这样突兀的降临了。
金字塔周围有不少的游客,但是在这样的庞然大物的衬托之下,像是撒在大地上的米粒,丝毫不值一提。
马丁开始向两人介绍阿兹特克神系。
“世界最初是一片虚无,然后一位神明诞生了,祂叫做奥梅堤奥托,祂是一位双生神,既是光明也是黑暗,既是男性也是女性,既是出生也是死亡。”
“祂生了四个孩子。”马丁用西班牙语介绍了他们的名字,但是席勒和克拉克都听不懂,但是很快马丁告诉了他们更易于记住的神职。
分别是剥皮之主、烟雾镜、羽蛇神和左蜂鸟。
其余还有各式各样的小神明,而最有趣的是,阿兹特克神话当中有一个玉米神,还有一个嫩玉米神,就可以看出中美洲人民有多看重玉米了,克拉克则认为他们应该再设立一个爆米花神。
这四位神明当中,司掌农业的就是羽蛇神,但祂更像是司职天时,
第两千六百五十一章 蜉蝣天地(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