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少生多生都是计划。
原始部落的大王,这可相当于刘芒哥前世非洲或是阿拉伯地区的那些说英语,开跑车,驾游艇,坐直升飞机,搂着美女数钻石的部落酋长了!
至于饮食方面,刘芒哥也非常适应,一方面是他继承了芒大王惯于茹毛饮血的肠胃,一方面前世的他本身就是个无肉不欢的肉食性动物,有肉可吃的日子让他的心情无比愉悦。即便他吃不惯原始人那些烤得半生不熟的肉食,但他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烹饪方法烧烤或是蒸煮食物,这样吃起来也就和前世没什么太大区别了。
刘芒哥相信他能够穿越到眼前这个世界绝非偶然,除了爱因斯坦,暗中一定还有另一种力量在左右着这一切,既然这种力量在控制和左右着他,就说明这一切都是天意,一定是上天派他来帮助眼前这些原始人的。
在刘芒哥心里,所谓“天意”,并不是什么封建迷信,而是宇宙中的某种神秘而又无形的力量,既然人都可以穿越了,那还有什么事是不可能发生的呢!
作为本部落里屈指可数的雄性原始人,也是作为来自文明社会的男人,自尊心让刘芒哥觉得他有义务保护部落里的这群原始美眉,让他的女人们不受到任何伤害。
他发誓不但要保护她们,还要通过他“渊博”的知识改变她们的生活。尽管在前世,刘芒哥的这点知识可能根本算不得什么,甚至狗屁不如,但与原始社会的人类相比,他几乎可以肯定他会成为人们心目中比前世的孔子还要伟大的圣人。
任何时候,高人一等都是一种无上的荣耀和自豪。
尽管刘芒哥对现在的生活并不是十分满意,比如没有宽敞明亮的房子,比如没有公交车和出租车,比如没有大卖场和咖啡馆,比如没有电灯电话和电脑,比如没有更加可口的饭菜和饮品,比如原始美眉们让他深恶痛绝的个人卫生问题。但他有信心改变眼前的一切,让人们住上宽敞明亮的房子,让原始美眉们变得更加干净漂亮,变得更加浪漫和有情调,让生活变得更加充实和富足。
这也正是爱因斯坦把刘芒哥带到这个世界的真正目的。
“既然上天赋予了我这个机会,我就要好好把握!”
刘芒哥在内心深处和自己说。
前世的刘芒哥由于生活在社会最底层,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屁民,对公共事务没有任何发言权,也得不到别人太多的尊重,活得自然也就没什么尊严。但现在一切都变得不同了,他已经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原始部落的大王,有这么多人以他为中心,他的话就是圣旨,所有的人都唯他马首是瞻,都尊重他的决定,这是多么大的荣耀啊!
刘芒哥很享受现在的一切,他发誓不但要彻底接受眼前的现实,留在这个让他又爱又恨的蛮荒世界,从此以后还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
虽然选择留在这个到处充满危险的蛮荒世界需要一定勇气,但刘芒哥相信,一个人要想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就必须敢于面对人生中必须面对的种种挑战和困难,只要有坚持到底的大无畏精神,生活中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再说凭借他在前世所学到的那些知识,应对眼前的一切好像也并非什么比登天还难的事。
刘芒哥首先想到的是司马迁说过的一句话:“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意思是说,每个人最终都是要死的,但有的人的死比泰山还重,有的人的死比鸿雁的羽毛还轻,这是因为每个人的人生追求目标不一样。与死相对的是活,有的人活得很有意义,有的人活得无足轻重。
刘芒哥觉得,既然人总有一死,与其单纯为了声色犬马的欲望而活,不如轰轰烈烈地活一回,何况在轰轰烈烈的同时还有那么多既牛*逼又幸福的“福利待遇”等着他,比如美女,比如权势,比如声誉,既然有这么多好处,他又何乐而不为呢!
一手抓政绩,一手抓实惠,权、钱、色、誉统统都要,这不正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吗!
虽然前世的刘芒哥只是个“冷无缺”的无良青年,每天想的除了一夜暴富就是如何不劳而获过上上等人的生活,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成为在人类历史上做出丰功伟绩的大英雄,但那完全只是因为他是一个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屌丝青年,在那个处处须要讲金钱凭关系才能过上好日子的社会里,
总第22章:刘芒哥要成为大英雄